2005-02-26 00:24:11半緣君

幸福

朋友們,我都跟你們說過「相信有神論較為有利」的故事吧?

原來仍有下聞。

不知道也罷,就當是一個新的故事看。

有一個男孩子,追求一位他心目中的女神。

她知道他的心意。

在情人夜,他希望送出他的點點心意。

在接過禮物之前,她把心聲告訴了他。

她仍喜歡自己的前男友,欲求證是否錯愛此人。

他,很失落。

但這不是故事的終結。

她好奇地詢問他準備送什麼禮物給自己。

他,本想就此作罷,反正他得不到她。

但,在自己所愛的要求下,有什麼我們拒絕得了?

他把這些日子以來,從各大唱片店中搜索回來、她喜歡的每一首歌曲一一盡錄在一片薄薄的MD中。他也知道她沒有唱機,就把唱機連同少不了的巧克力、鮮花等等都一并送上。

接過禮品後,她很感觸地說了一句。

「謝謝你,我…

 我看到幸福的感覺。」

男孩喜從天降。

在追求所愛之時,我們都忙了一件事。

我們追求所愛的人,是為了讓她們快樂,抑或是為了得到她們呢?

也許二者皆是,但何者為重?

情人的幸福相比自己的幸福,高下立見。

同樣,對情侶,理所當然希望對方珍惜自己。

但,我們為情人所做的事,又是為了讓她們快樂還是要她們珍惜自己呢?

「我看到幸福的感覺…」

為什麼沒有女孩跟我這樣說?

我是在愛自己,抑或愛她?

的確,我還不懂得去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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