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23 17:08:21櫻花

【櫻花日記】93.3.23

已經好久沒有整理辦公室了....
最近因為要應徵接應我的人,
為了讓來人覺得舒適,
所以早上推掉要來打文件的主管,
專心打掃辦公室....

厚厚,果然是很久沒有打掃,
整個地板雖然看不出來很髒,
其實是有一層薄薄的灰塵在上面,
打掃完後再拖地,花了二個小時終於整理好,
看起來真的很清爽,心情也高興多了。

今天來應徵的人,有一個剛好是我以前高職同屆的同學,
一看到她就覺得好眼熟,後來看履歷表才發現是我同學,
之前有一次應徵時也是好巧,應徵信剛好有一封是大學學姐寄的,
呵呵,世界真是說小也不小,說大也不大^^

另外有一個稍微像辣妹的小姐來應徵,
叫她上機打一篇word的公告,沒多久她說word自己跳出去了,
我看電腦沒當機,問她是不是有按到關閉鍵,
她自己也說不出來,所以一定是她本身弄到才會這樣,
叫她再重新打一份,她也沒說要或不要,
然後沒多久就起身往出口方向離開,
連一聲招呼也沒有打....
真是太沒禮貌了,回頭我看她履歷表,
72年次的,怎麼會這麼沒耐心呢!
一個短短的公告也沒幾個字,
花個二三分鐘就能再打一篇,
卻連試也不想試,虧她之前在網咖工作的耶....
唉,也無所謂啦,只是我覺得這種求職的態度,
也不可能會有好公司用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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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我弟跟男友找到台南的住所了,
我的心終於能放下其中一塊大石頭,
只是,想到我還要自己再付房租,
我就覺得很不甘心!
要回台南,為的就是能省下在外租屋的錢,
沒想到地賣了,錢他們分一分,我連一毛錢也沒有,
卻要分擔租房子的錢及水電費,
這我怎能接受?我並不是在乎有沒有分到錢,
水電費要我負擔我也可以接受,
只是原本有一個好好的家可以住,
卻為了還債賣了地,還完債有餘錢,
不分給我就算了,卻還要我自己租房子,
這,這怎麼說的過去啦!
如果要我付錢,那,是不是也分個多少錢給我才算合理!
當初還要我回家住省些錢,
現在回到家卻仍要付房租,那我住哪兒不都一樣....
心情真是爛透了!

【pic:丸子頭之真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