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7 13:45:59愛瑞兒

強迫分割


看到電視上有關理財的報導,林志玲的333法則。記者說:一般人也可以學起來喔。


忍不住嘆了口氣。


什麼東西都要分割
讓我不開心的 是明明自己不願意卻又不得不如此的分割


什麼時候
我才能 完全掌控分割大權
不是得任人
決定我一定要割一份出來給他


我是自私的
我自己都不夠用了 為什麼一定要割給你?
我想保有好多好多東西
我的東西


「看開點,妳已經比這世界上很多人幸福了。」
因為這樣的比較
我會比較快樂、比較看得開嗎?


我覺得 這只是讓我的不情願
被貼上「不懂事」、「不知好歹」的標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