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6 23:36:19Sue

沒有長大的小孩



國小的時候,我算是校內演講比賽的常勝軍。第一次參加比賽是在國小三年級,挑戰高年級的學長姐就得了第三名。從此以後,一帆風順,只要我參賽,那就是直取冠軍的頭銜。說起來,這也不是什麼好驕傲的事情,一個只有三、四百名的小學校,雖然也是一番競爭出來的,但擺到檯面上炫耀就不是什麼榮光的事蹟,誰敢放在履歷表上那誰就是個笑話了。要說,一間學校,每年宣傳愛國意識、保密防諜、孝順父母等等的教育主題,免不了要辦上幾十次的演講、朗讀、作文或查字典比賽,要拿幾個獎狀也不是什麼難事,而且參賽者來來去去也都是老師的幾個愛將,因為代表的是班上的榮譽,雖然老師們總是強調大家都有機會,比賽的結果往往代表老師的教學成績,所以話是講得很好聽,但有些人光是老師那一關就過不了了。雖然,我知道老師喜歡的不是我,而是我們班上一個濃眉大眼,笑起來甜到會讓人心臟病發作的女同學,但班上實行民主制,參加比賽的人選要經過全班同學舉手表決通過,而長相很親民的我可能因為沒有敵人,而老師的愛徒則因為長得太可愛,所以就成為所有女同學的公敵。光是女同學的否決票,就足以把她逐出所有比賽的門檻。

在我那幼稚又未經世事的心中很直覺的認定,這個世界是公平的,因為我沒有可愛的長相,雖然我的便當裡沒有滷蛋,雖然老師的愛已經給了別人,但至少演講比賽是我的,朗讀比賽是我的,獎杯和獎狀也都是我的。假如老師希望繼續在所有的演說比賽打敗隔壁班的同學,給他的政敵王老師下更多的馬威的,那他唯一的選擇就是把我推出去做代表。但我那又矮又醜愛發脾氣愛跺腳的老師,終於還是把他的黑手伸進了這場公平的比賽裡。當我又如往常一樣被同學選出來參加演講比賽時,老師突然跳出來推翻所有的結果。他說我已經參加太多次比賽,他說應該要給別人機會,而那個別人不是別人,而是他的愛徒李同學。

我沒有當過凡人,所有的比賽進行的時候,我只有坐過參賽者的位子和講台。簡單的說,我習慣站在講台上以王者之姿睥睨天下。沒有我的比賽還算比賽嗎?得到冠軍的人是真正冠軍嗎?這場比賽是個笑話,因為沒有我,結果怎麼會是公平的呢?這不是費德勒叫去撿球、把Lady Ga Ga請去觀眾席一樣嗎?我無法接受,我也不相信同學們可以接受,當然評審老師一定會用耳語交談著「我們的冠軍呢?我們的冠軍呢?」坐在台下的我連一秒鐘都無法認受,這真是史上我經歷過最糟的比賽,我對誰站在台上一點也沒有興趣,對演講的內容更不在乎。我只顧著和鄰座的同學交頭接耳,講一些不著邊際的八卦。我從貴族被貶到民間就罷了,何必要讓我去忍受那些沒有層次和水準的比賽。


我以為要度過這場比賽已經夠困難了,想不到這不是谷底。因為我講話開玩笑的聲音實在太大聲了,終於被在台下管秩序的訓導主任發現。他非常生氣,因為當時台下打鬧的聲音已經蓋過台上的演講者。為了殺雞儆猴,他罰我在全校師生面前站起來,一直到比賽結束,我都沒有被允許坐下。一整場比賽下來,我得到的注意比參賽者還多。我沒辦法釋懷,過了幾十年了,我還是沒辦法釋懷。大家或許都在取笑我「冠軍也有今天。」或許有些人是同情我的,但那其實令人更難受。為什麼這件事情到現在深深的記在我的腦海裡面,其實說來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或許那一天的事情才真的反映我真正的個性。總是喜歡表現得很灑脫,事實上內心裡其實還躲著一個又敏感,愛面子,自尊心強的不得了的小孩。而一直到今天,那個脆弱又懦弱的小女孩,都還在住在我的身體裡面。

小喵喵 2011-06-05 13:08:48

開個窗戶,讓那個討厭鬼去流浪吧!
要不,就容納他,讓他感受到你的真誠!

版主回應
謝謝你的建議。不過我可不能投降,把討厭鬼發配到邊疆吧!! 2011-06-06 13:12:09
(悄悄話) 2011-05-27 18: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