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婚姻裡
「假如當初我們再一起,結果也是彼此傷害。」十年後,我們重新取得聯絡,他在給我的e-mail上面這樣說。這幾天,我一直在咀嚼這句話,終於推敲出了幾個可能。
1. 無論誰跟他在一起,那結果都是彼此傷害。
2. 無論我跟誰在一起,那結果都是彼此傷害。
3. 我跟他的ex-wife基本上是同一種人,所以他只是換個人彼此傷害。
4. 大部分夫妻在婚姻的前十年都是彼此傷害。
5. 他基本上只是說說,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思。
我沒有方法可以驗證前三個問題,因為十年已經過去,我們已經變成不同的人,過去的我和他只存在記憶的片段中,答案早已經永久銷毀。至於答案四,就跟牙齒會咬到舌頭,廚師會被菜刀切到手,老師會吃到粉筆灰一樣無可避免。
十年後他的出現讓我開始質疑,現在的我真的是我嗎?假如我嫁人了,那現在的我還會存在嗎?婚姻改變的不只是一個人的生活,還有她未來的人格嗎?婚姻存在著使人向上還是向下的力量嗎?假如我現在是某人的太太,那屬於Sue的部分還有多少呢?假如當了某個人的老婆和某些小孩的媽,那我會是某個成功男人背後的一隻手,還是鄰居口中的黃臉婆?
我很篤定的給了自己肯定的答案,我還會是我,不管我是林太太,還是王媽媽。假如我的答案是否定的,那就表示我對於身分這件事情的重視超過自己本身,那就難怪離婚會毀了某些人的一生,因為那個"我"是全然的依附在婚姻形成的關係中。但婚姻即使改變了某個人的配偶欄,它都不應該成為某個人全人格的替代品。
婚姻可能變好變壞,但心中的那個自己不應該也隨著婚姻好好壞壞吧?我聽過太多這種明明已經貌合神離卻依然苟延殘喘的婚姻,是因為只看到沒有對方的自己無法活下去,還是因為沒有看到那個沒有婚姻的自己依然有神采飛揚的機會呢?假如結婚的目的是讓自己溺死在兩人的關係中,那結婚就是一種人格自殺的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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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結婚了也可能很糟,並不是因為我是這樣的人,而是我認定這就是結婚的結果,這不就是一種退讓嗎?我的意思並不是拿著刀去廝殺,而是假如有六成的女人是"不"樂在婚姻裡面的,難道婚姻這件事情從頭到尾沒有檢討的必要嗎?你買到發黴的麵包拿去退的時候,店員跟你說本來他們賣的麵發六成是發霉的,算你倒楣,妳真的就摸摸鼻子回來了嗎?荒謬的是大部分的人面對婚姻的時候,真的都是摸摸鼻子算了。"忍到小孩子長大。"這是我聽過最沒有作為的話之一,這樣安慰自己真的很方便,連解決的方法都不用想了。
秀,匆匆看完~~果然是未婚~~破綻~~
別那麼悲觀啊!
你才剛見證一段美好的婚姻啟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