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3 20:37:41羅幻奇諾

離婚判決書的省思

【(離婚判決書)】

***離婚判決書***

在法院的家事審理中,以離婚案件居多,除了判決離婚外,尚有許多協議離婚者,另外,還有雖未離婚,實質上也跟離婚差不多的,比如同床異夢者、見面如仇敵者、或是分居者等等,看來,世間的曠男怨女實在很多。
我的朋友楊說:﹁我最討厭寫離婚案件。﹂
我說:﹁沒辦法,社會已走到這步田地,多數人就是喜愛看這種新聞呀!﹂
楊說:﹁真是變態的社會。﹂
楊是正義感很深的資深記者,也許未跑過法院新聞,當看到每天幾乎都有好幾件離婚判決時,讓她深感厭煩。
她說:﹁既是夫妻,又為何要訴之離婚呢?當初他們是怎樣結婚的?真是搞不懂。﹂
我說:﹁世上的許多事如果都能讓我們搞清楚,那麼,我們都成為智者了。何況,如果許多是都能搞清楚,就沒有所謂的不幸或悲劇事件了。﹂
她說:﹁難道這些人當初都沒有過甜蜜的一段,只是草草率率就結婚,婚後才覺得婚姻無趣而變臉而反目成仇而對簿公堂?相處在一起的夫妻在法庭上怒目相視,針鋒相對,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楊說的也實在有理,夫妻可說是﹁最親密的一對﹂,然而,又為何會變成仇人呢?
我常說,男女之間的相處是沒有﹁定律﹂或﹁公式﹂可言,就好像人生之道一樣,往往充滿許多不可預料的﹁變數﹂,也因此,﹁管理﹂就變得很重要。
企業需要管理,婚姻當然也需要管理。
企業要成長要永續經營,必須尋求內部的和諧,即需要建立一個向心力夠的合作團隊。
婚姻呢?婚姻當然也需要成長,也需要永續,直到天荒地老,或白頭偕老。
缺乏管理的企業會倒,失去管理的婚姻也會倒。
我在看離婚判決書時,往往發現一些﹁共通性﹂,那就是﹁結婚後雙方相處尚稱融洽,但是過沒多久,對方即露出馬腳,施暴、外出不歸、外遇、吸毒、疑神疑鬼、、、、、、﹂。
也就是說,通常結婚的甜蜜都只在﹁蜜月期﹂,等這一期過了之後,雙方開始發生摩擦、裂痕,儘管有人試圖以各種方式﹁補救﹂,但是,終究抵不過﹁不堪同居之虐待﹂而訴諸法庭。
很多人慨歎,以前的社會觀念保守,離婚率沒這麼高,現在社會觀念大幅開放,反而離婚率也大幅增高,是不是大家對婚姻觀念越來越淡薄了呢?
我的一位學生說:﹁反正,大家互看不順眼,離婚算了。﹂
這是新世代的婚姻觀,或許,這是真正﹁速食時代﹂的產物。
不過,反過來看,也許也是所謂的女性自主時代的來臨。
以往,女性在父權主義下,不敢過分﹁抬頭﹂,但是,在一連串婦權運動的推波助瀾下,女性已走出自己的一條康莊大道,身體的自主、愛情的自主、婚姻的自主、經濟的自主等,都代表另一個新的關係時代已經來臨了。
所以,婚姻經營反而變成一種複雜又高深的學問了。
離婚沒什麼,但,維繫婚姻卻變成一種需要縝密思考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