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7 02:58:57店小六

如何禱告

『禱告』一詞:
最直接的詮釋即『透過呼喚超自然之神聖名字以招攬霝界力量的幫助』。
『禱告』首見於《創世記第四章26節》:『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就給他起名叫以挪士,那時人才開始呼求亞威的名』。
很顯然地,在以挪士誕生之前,上帝只允許罪人進行獻祭活動以消極地維繫人與上帝間之立約關係,於以挪士誕生之後,上帝才允許人類有特權可以積極地開口求告聖名以呼籲來自超自然的幫助,但這招攬超自然力量的途徑卻被浮濫使用於各個古老的異教中,『咒語』其實就是『巫師唸誦鬼魔之名號以驅使黑暗力量介入人間社會』的方法。

『如何禱告蒙悅納』不必長篇大論,其關鍵有三:一即『正確呼喊(或默唸)上帝之神聖名字』;二即『須先與這神聖名字有穩固的立約關係』;三即『持之以恆相信不疑』。上述這三項功課於後文詳述之----
禱告蒙悅納之關鍵(一):『正確呼喊(或默唸)上帝之神聖名字』

《出埃及記第六章2~3節》之原文為『上帝告訴摩西說:我是“亞威”,我曾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叫“伊勒沙代”,至於我名叫“亞威”,他們不曾知道』。
由此得知,在摩西之前,最常被使用的上帝神聖名字為『伊勒沙代』,中文將之翻成『全能的上帝』,但這是誤譯,因『全能的上帝』一名正確應為『伊勒基伯』,而『伊勒沙代』最貼切的翻譯應是『全備豐富的上帝』之意。
總而言之,摩西之前包括洪水前的世代,向上帝禱告唸誦的聖名有三,除了『伊勒沙代----全備者』與『伊勒基伯----全能者』外,還有一個常用的聖名即『伊勒伊勒昂----至高者』,以上三個聖名為舊約之前最常被用來禱告的至聖名。

到了舊約時代,上帝首度向摩西啟示一個世人前所未聞的至聖名字即『亞威』,其原意正是『我就是』。
『亞威』一名被特定使用於『立聖約、獻祭、祝禱賜福』,乃舊約祭司最頻繁使用的制式聖名,甚至上帝揭櫫『亞威是我永恆的名字,也是世世代代中要被記念的名字----凡在哪裡記念這名,我必到那裡賜福給你』【創三15、廿24】,言下之意,只要人隨處心誠唸誦『亞威』時,就隨時可招來祂的同在與福祉。

可惜的是,如此這般寶貴的至聖名字,竟被猶太祭司給遮蔽壟斷,其下令禁止百姓們使用,更不許祭司在聖殿以外的場合唸誦,為避免該聖名外洩,猶太祭司竟把『亞威JAHWEH』中的兩個可讀之母音『A、E』給拿掉,留下『JHWH』四個不發音的子音,好叫這聖名無法發音讀出。
自西元前四世紀以來,猶太經典中的『亞威JAHWEH』全改寫作『JHWH』,讀經時就以『阿多乃(主)』權充,或以『那位』作為上帝的代稱,久而久之『亞威』這上帝親頒並囑咐本當世代要記念的聖名竟然失落遺佚了。

耶穌基督開啟了新約時代,針對禱告所使用的聖名,祂教導要『奉祂的名』,如果你以為『奉祂的名』就是『奉耶穌的名』的話,那就只懂得皮毛而已了!

我不是說皮毛膚淺無用,因兩千年來『奉耶穌的名』著實行出許多的神蹟奇事來,但我要剖明的是,『耶穌』這個希臘文名字就是希伯來文的『約書亞』,此乃猶太族群中疏鬆平凡的尋常名字,在菜市場一喊就會有一堆人舉手喊“有”,所以這句『奉祂的名』實另有所指。

為了區隔“神聖耶穌”與其他一大票的“尋常耶穌”之間有所分別,初代教會慣用『拿撒勒人耶穌』一名,但這還不夠凸顯耶穌的獨特性,因單單拿撒勒一地恐也有上百個名叫“耶穌”的猶太男子。那麼叫『耶穌基督』或『主耶穌』總可以吧!因不會有第二個『耶穌基督』或『主耶穌』來混淆了。

的確,教會所使用的聖名稱謂中,『耶穌基督』一名遠較單單稱呼 『耶穌』為佳了,不過,『主耶穌』的『主』字源自異教的傳統稱謂,『主』即魔頭『巴力』的稱謂,猶太人也習慣稱『天使』為“主”,希臘羅馬臣民也稱其君王為“主”,故教會延用“主”來稱呼降生的至聖者,個人深覺不倫不類有待商榷!...

那麼,到底『奉祂的名』究竟是奉什麼名最恰當呢?

《約翰福音》是部非常重要的經典,裡頭基督一直暗示學生們『他就是那位天上的父』,也就是他乃亞威降生來著的,真真切切是如假包換的『道成肉身』,無奈譯經者不敢如實翻出,幾處耶穌自稱自己就是『我是那位』的地方,都被竄改成『我是基督』,如《約八24、28》及《約十三19》,三處原文皆是耶穌自稱『我是那位』,而『那位』不是別人,猶太人口中的『那位』只有一位,正是《以賽亞書第四十八12~13節》中,被先知稱作『那位』的『天父亞威』,祂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創造主宰(原文作『我就是那位』,中文譯成『我就是耶和華』)。

請默想《約翰福音第十七章26節》:『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說完後,馬上《約翰福音第十八章5~8節》有三次基督說『我就是』,其帶出的震撼威力讓敵人退後跌仆一地,而『我就是』正是失落的『亞威』之意,整段原委一旦想通就掌握能力之鑰了!《約翰福音》原文裡頭有多處藏著寶貝,就待有心人鑽研挖掘尋找了!『亞威耶穌』這個複名,意即『我就是拯救者』,是我個人覺得乃寰宇間最神聖尊榮、最大能大力之至聖複名了,乃鬼魔最畏懼莫敢干犯之聖名,大家不妨隨時隨處『奉亞威耶穌之聖名』來禱告!

禱告蒙悅納之關鍵(二):『須先與這神聖名字有穩固的立約關係』

除少數的特例外,基本上,上帝只垂聽並應允與祂有立約關係的人之禱告!最早,凡俗罪人並無權直接向上帝祈求,一般百姓必須透過上帝所按立分別為聖的祭司人員代為向上帝轉達其需求,祭司聖職猶如上帝與凡人之間的『中人、保人(簡稱中保)』。

按上帝所立『抹油』程序以承接聖職的祭司,因其與上帝有著深厚穩固的立約關係,所以祭司可以在『聖所』的『香壇』前替百姓獻香代求,然祭司在執行代禱事奉之前,百姓須得先在『外院』的『祭壇』前依例宰殺祭牲,於完成『流血獻祭』這道法定程序以贖罪潔淨後,這時祭司才能進入『聖所』穿上『聖衣』以執行代禱事奉。

由於『西乃舊約』乃是上帝與整個以色列民族所訂定的聖約,所以當聖殿被毀國破家亡後,雖然祭司一族凋零、獻祭儀典被迫中斷,但每個以色列聖民都可以在各個會堂或家中向上帝禱告,不一定非得透過祭司才成,這是以色列人享有優於其他外族的權利。

如今新約時代,不分以色列人或外族,凡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獻祭已替世人贖罪』這項事實者,皆被上帝稱為義人並賜霝魂披穿『義袍(猶如舊約祭司穿上聖衣)』,同時接受『聖霝內住(猶如舊約祭司通過抹油按立)』,其形同承接了新約祭司之聖職,從此負有為人代禱並自己凡事可求的特權。

那『奉(in)亞威耶穌基督之聖名禱告』,不正是『在亞威耶穌基督裡禱告』或『在亞威耶穌基督的名下禱告』之意思嗎?


『亞威』至聖名是經考古證實的,一開始並不是天使告訴我的,但我之所以對『父的名』興起一探究竟的動機,乃是因《啟示錄第七章2節;第九章4節;第十四章1節》----

於我心有戚戚焉!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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