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7 11:58:06野鶴

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工作雜感

回想當初投入這個領域的概念,只是單純的想找一份助人的工作,並且可以養活自己。因緣際合下進這個領域成為就服員。沒想到一晃眼在這角色就經歷快五年。在過程中被建構岀許多服務的觀念,也經歷到機構與政府制度的變革。

就業市場原本就是有條件限制的競爭環境,一般人找尋工作時,一樣會遭遇到許多的困擾與不安全感,因為就業除關係到我們基本的經濟安全外,還有自我成就的部分。

而身心障礙者除了有以上的掛礙,還要面對自己生心理的限制,與社會環境不平等的對應,因而就服員的角色就是協助身心障礙者進入現實社會的橋樑者。

這話說來簡單,但在執行過程中就會發現牽連的問題非常寬廣,就服員為了協助身心障礙者進入職場,必須先了解其特質與特性,但人的問題並不簡單,一旦要進入這個社會系統,牽連而來的就有政策、福利、補助,還有社會大眾雇主的接納程度,面臨到不同的案主,為了達到個別化的服務計畫,又必須了解個人的需求與阻助力,這多重且交叉的關係,形成就服員容易有角色混亂與工作量過度的狀況,因此工作沒多久後就可能離開這樣的工作領域。

就服員使命感的建構,除了工作者本身的價值觀外,整體機構的服務文化也很重要,畢竟工作者在這樣的體制中工作,一定會為其所塑造,相對工作人員對其服務的機構必然也會有所期待。不過就服員這樣工作角色似乎是跟著資源所演變而來,也因應著工作內容而變化自己的角色。自己是跟著機構的支持性就業與庇護商店的就業服務長大的,因為是屬「開創期」,很多的時間都是在摸索,也在確認自己的工作內容為何。完全進入社區化支持性就業後發現就服員的支持系統很薄弱,就服員在外就像業務員,在機構又必須像社工員,面對案主時又要扮演心理師,對於自我角色與定位顯得困惑與不知所措,這樣的疑問需自己在服務中找定位,就服員才能安然。

開始行動研究的動機,只是想做一點研究,透過研究看看就服員到底做了什麼,可以提升一些什麼,在私心中也期待督導能共同參與,聽聽就服員的想法。這樣方可提供就服員良性的督導。但這個部分,於進行團體時,督導卻形成某種壓力的存在,讓其它成員有所芥蒂,而在這樣的過程中,也讓我發現因為角色差異而產生出來階級與權力的問題。或許並非故意,不過卻發覺要提升人的能量需有空間,且具有主動的反思能力,而這過程是在時刻進行的。

討論的過程裡有一個問題持續困擾我,庇護職場是需要以經營為導向還是服務導向,機構有一種聲音,我們是非營利單位當然是以服務為導向,但是在討論實質工作內容時,卻又出現另一聲音:「如果職場都經營不下去,還說就業服務嗎?」很清楚的說法,但這概念卻困擾我很久。當我面對外面職場老闆時,可以理解他們的想法,並且也贊同他們的做法:「就是如果職場都經營不下去,還能說提供愛心嗎,所以外面職場的考量全然以經營為第一優先。」這我可以接受,但回到機構面對相同的論調,卻一直讓我覺得有點偏差了。

我們是在做生意還是提供服務……?福利事業產業化的觀念我可以接受,但不認為產業化的福利事業就是就業服務,事業會因為營利不佳而停止經營,但非營利事業機構的庇護就業服務不該因為沒有獲利就停止。如果一個庇護職場是以就業服務為基礎點,就必須看到它想提供的服務為何?在怎樣的環境中可以提供,如何去創造那樣的職場。但目前的思維似乎是,先創造一個有盈餘的環境,自然才有可能提供服務。

觀念與價值會影響其方案的執行與文化的型塑,在非營利單位的庇護職場該以怎樣的理念經營,並沒有定論,因為也還在被討論中。如果我們是以人為出發點的考量與服務時,就該反思如果沒賺錢的事業就該關門,這樣的思維是否該成為不可動搖的主體價值。機構的庇護職場是跟著資源在跑,所以有人會說因為就服員能力不足,所以要先建構強有力的經營體系,再來訓練就服人員,是這樣嗎?如果沒有穩固的身心障礙就業服務理念,機構的庇護職場其實跟一般職場沒兩樣,那何須有庇護職場呢?

在機構裡從事就業服務將近五年,收穫與學習很多,卻依然是孤獨的感受,常自認是個人因素,因本來就習慣獨來獨往,然行動研究中卻聽到夥伴也訴說著孤獨的工作歷程,是機構讓就服員這個角色產生孤獨,還是就服員原本就是一個孤獨的工作,在研究中有其脈絡,也不多贅述,只希望每一個腳步都能為下一階段奠一些基礎,避免重複浪費資源。

就業服務員是助人工作的一環,在現今社會工作依舊在強調與爭取自己的專業的過程,從事就服員這個工作者先要找到自己安身立命之處,這樣才能看到自己的價值,該是有共鳴,但卻也期待機構能否思考將就業服務定位,明確的傳遞服務價值與方向,而非讓就服員在機構中各尋一片天空。

(暫時放下了工作,但放不下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