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1 15:52:57Grace Chen 5

工程師、女老師婚姻 敗在一張嘴

2005-12-21 03:59/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竹科一名劉姓工程師與朱姓女老師結婚不到三年就離婚,朱女指責劉動輒怒罵,在她懷孕時候不准她吃肉,劉則指她經常冷嘲熱諷,不了解其工作壓力,台灣高等法院判准兩人離婚,但駁回妻子的精神慰撫金請求。

朱姓女老師指出,劉姓丈夫經常為小事罵不停,可以從晚上8、9點罵到半夜2、3點,不讓她睡覺,若她睡著,劉會衝到床上猛打她。她在懷孕時,因需要更多營養,在稀飯裡加上豬肉,劉就以宗教信仰及不吃葷的價值觀加以指責。

她表示,她在中部任教,要調回新竹並非易事,劉不體諒,還懷疑她通姦,她生下小孩後,劉還當場要醫師鑑定與孩子有無血緣關係,劉後來因工作壓力大,而有憂鬱及躁鬱等病症,稍遇壓力就復發,這個婚姻已侵害她的人格尊嚴,她除請求離婚,還要求80萬元精神慰撫金。

劉姓工程師則反駁說,他與朱女由婚姻介紹所認識結婚,但觀念不同,朱女一味地指責他,卻沒想過她總是以譏諷不屑的言詞罵他,而且朱女表面上陪他到醫院去看身心科,事實上,竟然將他與醫師的對話側錄存證,不體諒他的工作壓力,還拿這個錄音作為離婚訴訟的證據。

法官審理之後認為,劉與朱女都算是知識分子,但爭吵後叨念不停,甚至還不讓女方睡覺,婚姻已有破綻,構成離婚,但朱女陪劉看身心科時,竟進行側錄,過了十幾天再提離婚訴訟,並不可取,女方本身也有過失,因此無權請求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