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0 10:37:47芳芳
停車繳費單沒繳 換來紅單得不償失
停車繳費單不見、淋濕、條碼變淡、毀損,沒法繳停車費擔心變紅單嗎?屏東監理站時常接獲民眾電話詢問,沒有停車繳費單無法繳,又擔心沒繳20元停車費,換來300元的罰單,就得不償失。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於七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幣300元罰鍰,再次提醒民眾於屏東縣公有停車場停車後務必注意後續繳費情形,以免逾期受罰,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