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民 (中國大陸)
雖然中國拍的這部12公民是翻拍自美國在1957年上映的twlv angry man,個人覺得拍得挺棒的,這12個人因為來自不同的生活階層,對於案發事件的內情,各有各自的看法,但是也脫離不了他們思考的深度,也都源於他們的生活經驗,還有一個很大的重點,每個人都是先入為主的思想。
唯一讓我挺感動的是,其中有一位老人,他用他自己身為老人的體驗,以及敏銳度退化,來說出案件中的目擊證人,74歲的老人說法有問題,尤其是提到,一隻腳殘缺,從躺著的床上,再走到大門門口,還要開兩道門鎖,這個距離,以及用的時間,根本與事實對不上,他的觀點也提供給了隱藏在其中的一位檢察官很大的幫助。
另外一位讓我印象深刻的是計程車司機,從頭到尾都在堅持己見,認定涉案人是有罪的,到最後才知道,他會如此痛恨年輕人,是來自於他自己的親生兒子,在跟他口角之後就離家出走,都不曾回來過,為此他的太太也跟他離婚了,也許是因為他自己個人的事,讓他變成一個十分敏感,極端,且脾氣暴躁的人。
這是一個臨時組成的假陪審團,案件情況是,親生兒子殺了父親。這個父親已離異多年,當年因為一起事故被抓去關,而他的妻子跟他離婚之後,帶著兒子又另外改嫁一個富商,所以兒子妥妥變成一個富二代;但是這個親生父親出獄之後,吃喝嫖賭,不學無術樣樣來,還總是找親生兒子要錢花,即使兒子十分不滿,卻也一直在給父親錢。生父住在1棟舊公寓,案件發生之後,只有兩個證人,一個是住樓下的74歲老先生,一個是公寓前搭火車經過的女人,老先生說他在睡覺的時候,聽到樓上父子爭吵的聲音,而且大吼著”我殺了你”,然後1秒鐘就聽到有人倒地碰的一聲,接著15秒,他開門看到年輕人匆忙衝下樓;而在火車上的女人說,她親眼目睹打開的窗戶出現殺人的現場,光平這兩個證人的證詞,幾乎所有人就斷定是兒子殺了親生父親,可是審理這個案件的檢察官始終覺得有疑慮,但是又說不出來問題在哪裡?於是就有了這個臨時組成的模擬陪審團。
12位臨時陪審團,每個人都有各自的號碼,其中除了8號是隱藏身分的檢察官以外,其他11位都是一般民眾,或是法學院的學生家長,而透過這些社會人士,從他們各自的階層,及其專業的項目,來審視案件不曾被察覺的細節,在這個討論的過程中,有爭執,有憤怒,有情緒化,有一味堅持己見。經過8號一一的分析檢討,才漸漸有人接受新的觀點。例如,公寓前方每天都會有火車經過,而火車吵雜的聲音,老人是如何能夠聽清楚樓上的人在說什麼?他與少年無怨無仇,憑什麼要說謊做假?於是成員中有一位也是70幾歲的老人強調,一個獨居的老人,穿得破破爛爛,加上一隻腿腳不變,身體又不好,根本沒有人會注意和關心他,如今突然出現記者來採訪他,甚至他的名字都會上報紙,他能不說點什麼嗎?即使是造假,他也要堅持他說的都是事實。而在火車上的女人,她也可能是有近視,根本沒有看清楚,可是為了上鏡頭讓記者採訪,她也可以憑空捏造。
整個案件,不管是兩位目擊證人,或者是在場的11位臨時陪審員,顯示出來的全都是人性的弱點,老人和女人為了博人眼球,為了上鏡頭,不惜說謊造假,而11位陪審員來自各個不同的領域,說穿了,也是聽新聞報導就全被洗腦了,案件的發生,就是逆子殺父,在討論的過程中,12個人爭論不休,各持己見,經過一輪又一輪的投票,最終才12個人一致通過少年無罪。
這個討論的過程,看到了各種人的人性,忍不住讓人心寒,憑什麼以證人的片面之詞就認定一個人有罪?誰敢保證證人不是說謊的?少年被判入獄,他的一生就永遠被標記污點,法院不乏誤判的案例,比比皆是,害人白白被關了幾年才還原清白,當事人失去的幾年自由誰又能還回給他?
就像新聞播報的社會事件,有時候新聞就是刻意帶著心機,用洗腦及無縫輸入的方式灌輸給民眾建立了主觀意識,而沒有退一步去查證事實,以致到處都充滿了偏見和自私。社會的和諧在不自覺的被破壞。你看的新聞是電視台給你看的,你不是目擊者,你聽到的也是傳言,未經證實的,只因人的心智都是疲弱,就會不自覺被洗腦了還頑固堅持。在五零年代電影就拍出了有這樣的思維,電影極好,卻未能喚醒沈痾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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