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18 20:02:36幽魂

何必為了「以為要把『什麼』向誰說得明白」,而大費周章去解釋。
願意了解的人,即便是一個眼神一個微笑,言語文字反而都是多的。

然而,故意要曲解的人,即使用了再多淺顯的文字或是譬喻,他仍然會去把它解釋城他想要聽懂的意義。


所以作者離開文字的剎那,這文字便與作者脫離了關係,它不再是從某一個人而出的意指,而它是一個獨立存在的,具有存在性的一個「待辨識」的主體。
像是許久以前說過:「我的文字,寫得再多,如果你我並不具有語意以及邏輯上的『共構』,那這些都將是無意義的吵雜與堆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