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4 07:38:21凌子楚

一日市政環保局結案感謝狀(1696)垂楊路211巷16號,在道路公共空間,堆放回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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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民反應,垂楊路211巷16號,在道路公共空間,堆放回收物
感謝環保局蕭局長、吳科長,已經依法要求改善完畢,並在屋外,張貼告示,提醒不要違法亂丟垃圾,否則將依法告發開罰。如圖示
再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環保局全體同仁,將人民的小事,當作政府的大事,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