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9 18:29:20老邱
第三百四十九章 第三類法庭 二
大概十多年前開始,打開電視常常熱鬧非凡,
政論節目ㄧ個ㄧ個的開,名人 政治人物 若是有司法案件
常常檢察官還在偵辦當中,各路名嘴就紛紛提出高見,
ㄧ副大法官素養的模樣,
如果法院依審判了跟名嘴預測的不同,
則各種陰謀論紛紛出場,吵得更厲害
如果第二審的法院翻案改判了,
名嘴也是振振有詞,說某某法庭是誰誰誰
的暗樁之類,
只是好像很少有人想過,
怎會ㄧ個完全相同的案件,完全相同的證據,
在某某法庭三位法官的認定下,
是無罪的,
可是換了三位法官,卻又變成罪大惡極,
動輒判個十幾年以上,
這麼說來的話, 案件到了法庭似乎得靠運氣,
看看你分到哪幾位法官手上,
這幾位法官標準寬嚴如何,
可能就決定了你未來十幾年 甚至一生,
好像是真的耶,法官很大,
固然法律規定被告不服判決可以上訴,
但是很多案件其實判了之後,可能就是終審
不得再上訴,
舉例來說, 賭博 傷害 等輕罪,
二審判決就定案了, 不可以再上訴第三審,
所以我曾經聽過, 某某地方政治人物涉及開賭場
等案件,ㄧ審獲判無罪後,
二審法官迅速改判有罪,還訂個七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
不得罰金 沒有緩刑,
等於是直接入監,再也沒有翻身機會,
政治人物可能還會開開記者會,指天罵地一番,
然後用個非常上訴 或者申請延緩執行拖ㄧ拖,
可是如果是ㄧ般老百姓呢,
像我手上這位六十多歲的 老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