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8 01:12:34老邱
第一百一十二章 神秘調查班 三
中場休息時 看著我的當事人
一口一口沉重的扒便當,一邊吃,一邊眼光泛紅,
好像在吃著食神特製的 黯然消魂飯,
那感覺 實在是太黯然 太銷魂了,
可惜我愛莫能助。
我也趁機走道走廊,跟其他律師交換一下眼光,
大家一致同意今晚的食神是那家「XX便當店」的老闆,
因為所有律師的當事人都吃的若有所思、若有所悟,
每一口都細嚼慢嚥,好像每種菜色足有七七四十九種變化
(其實是所有當事人都有預感, 被收押定了)。
易籃再戰,證據繼續提示,當事人繼續胡扯,
老實說 我已經聽不下去,
我寧願回去看看肥皂劇,猜猜黑衣殺手是誰,
也不想(或者不忍)在這裡浪費我所剩無幾的青春。
我看看錶,晚上八點半了,過去拍拍當事人的肩,示意當事人我要先走了,我再
呆在這裡,也只是浪費他的錢,如果待會檢察官要複訊時,再通知我吧。
承辦調查員很幽默的問了我一句:怎?這種錢賺不下去啊。
我笑笑,並且暗示當事人,他這種回答方式,
如果他今晚能交保出去,我律師也可以不用幹了。
離開時,經過一扇虛掩的門,無意中見到一排整整齊齊幹員,
坐在房內監控所有訊問室內一舉一動,陣仗之大,
生平僅見,我更加肯定,這是一件死案,大概,
保不了他了。
後來晚上十一點多,接到電話,漫長的調查站偵訊終於結束
(約有九個小時),現在要移送地檢署複訊了。
趕到調查站,看了看當事人,其實他幾乎已要癱了,
其實我陪訊過無數當事人,應該就數他學歷最高(碩士以上)、背景最好(非常
專業人士),我真的很希望可以想辦法
讓他回家,跟家人團聚,只可惜,人性,就是貪。
地檢署的複訊,持續到凌晨四點半,沒有意外的聲請羈押。
從下午陪訊至今我已經花了十四個鐘頭以上在這個案件,
複訊時的檢察官,顯然體力充沛、精神十足,與我們的戦力不成正比(我懷疑檢
座下午是跑回來午休,養精蓄銳等著疲憊不堪的我們,真是不公平啊),此時調
查員也終於收工了,
略作打聽,原來調查員是昨日凌晨一早從北部出發,先到中部將一干當事人帶回
台南,然後一邊搜索公司、扣押證物,算算時間,他們已經整整工作二十四小時
以上,他們大概吃個早餐後,又要依照今日取得的新證詞,明天一早,錯,
應該說吃完早餐後,立刻分派任務,進行第二波搜索,約談第二批人(我真懷疑
他們是吃了安非他命!),
看來,穆徳好像是真的不用睡覺的。
早上八點半,法官要開庭了,經過這一陣子駙馬案的媒體報導法學教育,一般人
終於了解被告不是檢察官就可以收押的了,是要法官裁定准不准(個人覺得這是
趙醫師對台灣民眾最大的貢獻 哈)
又開到接近中午,雖然被告口供有所變更,我也趁機提出是不是羈押要件已經不
存在了,被告願意說案情,是不是可以不要押?
法官看著檢察官,檢察官起立答到:如果被告願意配合說出案情,他們可以下午
安排調查員,立刻重新偵訊,並且問律師意見如何。
天啊,不會吧!已經二十個小時了耶!
重來一次難道又要花上二十小時?
雖然那個長的很像我同學的調查員很可愛,
但是,我真的不行了,
況且我也覺得被告昨晚在地檢署拘留室不可能睡的多好,
所以請被告考慮清楚,如果真的下午要重來,
那我只有回報公司,請他們派別人來吧。
走出院方,太陽好大,雖然我快要站不穩了,
但是我還是慶幸,我可以安心的回家看看重播的王建民,好好休息。
至於我的當事人,可能起碼兩個月以上看不到王董先發了吧,誰叫他,眼睛被錢
遮住了,所以不能自由自在的看電視了呢。
一口一口沉重的扒便當,一邊吃,一邊眼光泛紅,
好像在吃著食神特製的 黯然消魂飯,
那感覺 實在是太黯然 太銷魂了,
可惜我愛莫能助。
我也趁機走道走廊,跟其他律師交換一下眼光,
大家一致同意今晚的食神是那家「XX便當店」的老闆,
因為所有律師的當事人都吃的若有所思、若有所悟,
每一口都細嚼慢嚥,好像每種菜色足有七七四十九種變化
(其實是所有當事人都有預感, 被收押定了)。
易籃再戰,證據繼續提示,當事人繼續胡扯,
老實說 我已經聽不下去,
我寧願回去看看肥皂劇,猜猜黑衣殺手是誰,
也不想(或者不忍)在這裡浪費我所剩無幾的青春。
我看看錶,晚上八點半了,過去拍拍當事人的肩,示意當事人我要先走了,我再
呆在這裡,也只是浪費他的錢,如果待會檢察官要複訊時,再通知我吧。
承辦調查員很幽默的問了我一句:怎?這種錢賺不下去啊。
我笑笑,並且暗示當事人,他這種回答方式,
如果他今晚能交保出去,我律師也可以不用幹了。
離開時,經過一扇虛掩的門,無意中見到一排整整齊齊幹員,
坐在房內監控所有訊問室內一舉一動,陣仗之大,
生平僅見,我更加肯定,這是一件死案,大概,
保不了他了。
後來晚上十一點多,接到電話,漫長的調查站偵訊終於結束
(約有九個小時),現在要移送地檢署複訊了。
趕到調查站,看了看當事人,其實他幾乎已要癱了,
其實我陪訊過無數當事人,應該就數他學歷最高(碩士以上)、背景最好(非常
專業人士),我真的很希望可以想辦法
讓他回家,跟家人團聚,只可惜,人性,就是貪。
地檢署的複訊,持續到凌晨四點半,沒有意外的聲請羈押。
從下午陪訊至今我已經花了十四個鐘頭以上在這個案件,
複訊時的檢察官,顯然體力充沛、精神十足,與我們的戦力不成正比(我懷疑檢
座下午是跑回來午休,養精蓄銳等著疲憊不堪的我們,真是不公平啊),此時調
查員也終於收工了,
略作打聽,原來調查員是昨日凌晨一早從北部出發,先到中部將一干當事人帶回
台南,然後一邊搜索公司、扣押證物,算算時間,他們已經整整工作二十四小時
以上,他們大概吃個早餐後,又要依照今日取得的新證詞,明天一早,錯,
應該說吃完早餐後,立刻分派任務,進行第二波搜索,約談第二批人(我真懷疑
他們是吃了安非他命!),
看來,穆徳好像是真的不用睡覺的。
早上八點半,法官要開庭了,經過這一陣子駙馬案的媒體報導法學教育,一般人
終於了解被告不是檢察官就可以收押的了,是要法官裁定准不准(個人覺得這是
趙醫師對台灣民眾最大的貢獻 哈)
又開到接近中午,雖然被告口供有所變更,我也趁機提出是不是羈押要件已經不
存在了,被告願意說案情,是不是可以不要押?
法官看著檢察官,檢察官起立答到:如果被告願意配合說出案情,他們可以下午
安排調查員,立刻重新偵訊,並且問律師意見如何。
天啊,不會吧!已經二十個小時了耶!
重來一次難道又要花上二十小時?
雖然那個長的很像我同學的調查員很可愛,
但是,我真的不行了,
況且我也覺得被告昨晚在地檢署拘留室不可能睡的多好,
所以請被告考慮清楚,如果真的下午要重來,
那我只有回報公司,請他們派別人來吧。
走出院方,太陽好大,雖然我快要站不穩了,
但是我還是慶幸,我可以安心的回家看看重播的王建民,好好休息。
至於我的當事人,可能起碼兩個月以上看不到王董先發了吧,誰叫他,眼睛被錢
遮住了,所以不能自由自在的看電視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