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17 23:55:41粉紅色無尾熊

賞櫻→泡湯→喝雞湯

賞櫻→泡湯→喝雞湯,小綠今天做了好多事啊~~充實的一天(捧臉)
今年櫻花亂亂開,想不到跟櫻花緣份甚淺的我,今年總算有看到櫻花開啊......(眼中閃爍著淚光)

大年初四前進北投,今年S的賞櫻新景點。
雖然,一如往常地,小綠進行了許多迴轉的動作,而且頻率比往常又高了許多,但好歹終究總是達成使命,賞櫻→泡湯→喝雞湯,三件事全都做到啦~~(轉圈灑花)


不過,這個故事也告訴我們:找到復興1路、不一定找得到2路,找到2路也不一定會接到3路。

話說,四季的下午茶配泡湯還真是不錯,居然連近日食量大增的我都吃不完她的下午茶。
最重要的是,雖然可能頂多只有個3.5星,但給我留下的印象還不錯,上回去的客房又大又舒適,今天去的湯屋雖然據S說是比之前和G去的小,但因為設備不錯,還有獨立的洗手間,有貴妃椅&有電視可以看,大滿足~

(原本也是想去客房的,但一來沒位,二來假日要4位小朋友,實在太貴了......)





是說,忍不住還是想插播另一件事。。。S的傘今天在喝雞湯的地方被偷了,然而這位偷傘賊會不會太過分啊?!
不要說大過年的還偷人家的傘,今天這種雨上陽明山,就不信這傢伙沒帶傘,居然還要偷別人的傘?!
而且,偷傘也就算了,勉強可以解釋說是不小心拿錯或是看到別人的傘不錯看而順便帶走之類的......
但是,偷別人的傘好歹也要留一把傘給被偷傘的人吧?!尤其是今天這種雨勢!!!
可是,傘桶裡一把傘都不剩,這位偷傘賊也太惡劣了吧?!
萬一,是媽媽帶小孩,兩個人就撐這麼一把大傘,害人家感冒了,怎麼辦?!
也未免太沒道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