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8 17:53:59小芳

案例分享:苗栗 趙小姐

案例分享:

事故日期:1021

傷者: ○○     性別:      年齡:47       工作狀態:專業看護

肇責:5:5

傷勢:左側股骨上踝粉碎性骨折,住院共11天。

 

處理過程:

 

1.事發4個月後,公司派專員前往與傷者接觸、拜訪。

  →傷者表示已有代辦公司代為處理中,代辦公司接手處理了四個月,調解會開過三次。保險公司依然只願意理賠17萬,目前不需要我們協助。趙小姐說明強制險已下6萬,一下款,代辦公司立即先收取3成費用。本公司馬上向趙小姐說明,代辦公司這樣的收費方式相當的不合理,強制險醫療費用的下款,這是傷者已經付出去的醫藥費,是應得的權益,為什麼代辦公司連傷者應有的權益都要抽成?趙小姐才驚覺不對勁。答應與家人商量討論。

 

2.經過多次的拜訪、關心,傷者的親人撥電話來請求我們的幫助,因為時間經過太久,傷者最大的問題是受傷過後,無法工作。急需要保險金來改善生活及接受治療,而代辦公司卻因為理賠金額無法提高,所以要傷者走司法程序,傷者無法等待沉長的法律程序,而且經過漫長的程序,判決金額也不是代辦公司幫忙出力爭取的,而是由法官判的,法院所判下的金額又必須支付代辦公司3成費用,非常之不合理!!所以請求我們的協助。(我們馬上介入處理,並將代辦公司排除)

3.協助與保險公司良性協商中。

  →保險公司核賠金額 20 萬,與理賠目標差距過大。由於傷者之前都是代辦公司在介入處理,所有的資料都是代辦公司代為申辦。

4.保險公司不願再增加金額,只願理賠20萬。繼續協商中。公司並幫助傷者補齊所有的資料。

5.經過多次與保險公司良性的協商後,核賠金額達至傷者可以接受、且理想的金額。

6.經過35天的努力,直接於保險公司簽立和解書。

6.傷者表示對公司萬分感謝,我們幫助她爭取到她應有、合理的補償。

 

當我們幫助傷者爭取到應得的理賠金時,與傷者及其家屬一起分享這份喜悅,讓我們感受到,這是一份非常有成就感的工作,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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