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07 13:33:47Amanda.L

永遠的夏娃【5】

【5】                               
                                 
放榜了。                              
考生總是這樣,考完試才後悔沒有多讀一點書。
但我的考運不錯,還是我人生當中的運氣都用在這裡了?

放棄了國立二專,為了那些我無法處理的情緒和事物,我選擇逃到東部去。花蓮,從此變成了我的第二個故鄉。每當煩悶或是在台北覺得疲倦時,我總是想到那層層疊疊的山巒。
對於我的這個決定,妳也沒表示意見,就算妳有意見,也不曾告訴過我。妳就是這樣默默的,在背後支持我做的每一個決定。

陌生的環境、空曠的校園,我從台北下花蓮的第一天晚上,就坐在宿舍的廣場哭了。是因為這裡的夜色比台北濃度加深了十倍?還是因為我突然覺得無所依靠?不管是那種情緒,我都得開始在這生活。

四人房裡只住了三個人,我的另外兩位室友人都很好,雖然是不同科系,但大家維持著一定客氣的疏離。她們包容著我和常人不同的做息,因為我是一下課回來就上床,直到晚上十點、十一點才會起床洗澡、開電腦、或是泡杯咖啡看本書。
我喜歡在大家都入眠的深夜裡活動,偷著時間不睡,好像就平白多出一個人生。

宿舍的窗戶打開,剛好可以看見中央山脈,多數的時候,看起來一片煙霧繚繞,天氣晴朗時,就是塞滿視線的綠。


讀餐飲總有做不完的菜,中餐、西餐、中點、西點、烘焙、調酒、客家菜。對於我這個從商轉系過來的半桶水,同學只能在我拿菜刀的時候,對我投以關愛的眼神。一邊豎起朵、仔細聽除了切菜以外,會不會有切到手的尖叫聲。我像個黃臉婆一樣,每天在油鍋和麵粉之間拚命,常常不是戚風蛋糕中間凹了一塊、就是韭菜盒子的餡料跑出來。最糟的是,我會在爆香的時候,一把將蒜頭丟進鍋裡,接著迅即的跑掉,中餐老師就站在我的身後,對我直搖頭。

那一段日子,我還是沒有從彤的出軌中平復過來,每到中午,我總是躲回宿舍,一個人在哭泣,哭完再擦乾眼淚,帶著微紅的眼睛,繼續去上下午的課。我和本草還是有聯絡,只是依舊是在線上見,更多的時候,我只是打開窗戶抽著菸,看完一本又一本的書。雖說彤給我的打擊依舊沒有褪去,但我仍是一到週末,買了車票就回台北。二專兩年讀完,假日沒回台北的次數,五隻手指頭都數的出來,而我收集的車票,更是超過上百張。是有這麼愛嗎?我不知道,但我需要有一個需要我的懷抱。


某一天上線,我們談起了有關「女朋友」的話題。
「阿本,妳女朋友是怎麼樣的人啊?」我好奇的問,
「嗯……她是護士、小小隻的女生。」
「喔~~那妳們在一起多久了?」
「四、五年了吧。」妳給的回答總是很簡潔。
「那A小姐,妳的女朋友呢?」發問權換人了,
「她呀…就很普通啊,」我完完全全的不知道該回答什麼,
難到我要把她的十八般武藝通通說出來嗎?
比如說會唱歌跳舞、彈鋼琴、說笑話、修電腦之類的嗎?

「那妳們住在一起嗎?」我問,
「沒有。」答案也太簡潔有力了,
後來我才知道,如果世界上有完美的情侶關係,那就是妳們了。
妳的女朋友從來不查勤、不翻閱妳的手機、電腦、不拆閱妳私人信件,也不會在假日問妳要做什麼,如果妳要出門的話,也不過問有誰同行。
這是一種全然的信任?那時候的我不懂,現在的我也只有一知半解,妳們比我認識的每一對情侶都來的更給對方空間、和自由。
這樣看似相敬如賓的妳們,讓我滿頭霧水,至少我遇過的愛情都不是這樣。


「下個週末我回台北,我們來約會吧!」
在女朋友的話題之後接上這麼一句,會不會很奇怪?
螢幕像當機一樣,久久都沒有反應,
該不會每次約妳都要來個革命十遍左右吧?
「我先看一下我的行事曆…」妳說。
「嗯,下星期OK。」
我滿意的打了一個笑臉符號給妳。

從花蓮到西門町,突然有點不太適應,這麼多的人、這麼多的商品,這麼多吵雜的聲音。妳向我招手,拿著一把傘走過來,今天不巧是個雨天。我們走到南美咖啡,其實隔壁也有一間蜂大咖啡,但人太多了,這兩間的咖啡對我來說,沒有太大的差別。只是我一直不解,為什麼裡面坐的總是一堆阿伯?是的,我有別的選擇,比如說星巴克,但我不愛星巴克的咖啡,太淡、沒有咖非的香氣,它是我沒有選擇的最後選擇。

坐下來,我撥一下淋到雨的頭髮,出門時已經有些飄雨,但我不愛帶傘、雨傘和我就是不搭。妳臉上掛著淺淺的笑容,距離妳上回看到我,已經超過半年了。
「兩杯曼特寧。」我喜歡它的苦澀味道。我抬頭看了門外
我們面對面坐著,沒說太多話,妳從來就不是一個口若懸河的人,通常是我說、妳聽。妳的視線很少迎面而來,通常都停留在桌面上,或是跟我一樣、點起一支菸,不在意的抽著。


結完帳,地面稍微有些乾了,但路上仍舊是處處水窪。妳輕輕的牽起我的手,我感覺到妳厚實的手掌、和微熱的溫度。

認識一年之後、妳才牽起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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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愛歷史 2009-04-13 10:13:52

呵呵!該不會認識一年後簽起手的一刻!
就是那片檸檬吧!!

版主回應
這也太悲了…… 2009-04-13 10:32:12
王子 2009-04-11 13:16:30

故事挺不錯的
不過現代人口味都很重

要加點”有趣”的腥羶色內容
應該就會有出版社找上門
而且大賣喔

版主回應
台長平常口味很重 腥羶色來者不拒

但這篇真的不會有什麼!@$#$^&*(之類的玩意
我說過了 這只是一杯加了檸檬的開水而已
2009-04-13 09:51:02
Dr. AZ 2009-04-11 11:12:41

這樣啊…
妳可能要寫的再動人一點,
才會有出版社的出現唷!

需要發起串連嗎?
火紅速度可能會像衝天炮。

版主回應
我現在可是蠟燭兩頭燒啊(期中考要到了)

最好故事是結局是有誰死掉 還是有誰得癌症的
這樣才夠「動人」嗎
2009-04-13 09:4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