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4 00:36:57店長*Emily*

分手一年紀念日

  去年的今天,我為了一個男生而傷透了心,甚至因此疑似患有憂鬱症,看著一年前的日記,想著一年前的我,我釋然了,一直以來我都將自己囚禁在憎恨之中,讓自己痛苦,肩上就像多了一份重擔,壓得我好累,而如今,放下這憤恨,我想我會比較好......。


  今天,提起勇氣試著和他說話.聊天,我赫然發現其實事情早就已經過去了,只是我一直耿耿於懷,那些愛啊恨啊,早就隨著風飄散,那些往日的點點滴滴只是一個過程,也讓我成長許多,經過一些事,人都會變,想起當初分手時,我還自暴自棄的交了幾個男友,但也都鬧得不歡而散,因為他們都明白我的心中一直住著一個人。


  對於曾經喜歡我的人,除了抱歉,我還是抱歉兩字,我最深層的懺悔。

  現在,我的身邊擁有另一個人,印象中你也是,不知你是否記得我曾在國中的校刊中寫道:"我們都要幸福,至少我們都能笑著承認自己曾經幸福。"


  是啊!幸福就是能夠笑著承認自己曾經幸福,也許後來的我們都厭惡對方,以及漸漸淡忘彼此,但那段無法抹滅的日子,也豐富了彼此的人生,在彼此的青春考卷上多了一筆,我是你的第幾個女友,而你又是我第幾段情史,其實早已不重要,歡迎你跳脫前男友的行列,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