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6 17:14:39海青

中古律師的任意自白

行為動機為何?很難具體描述,以抽菸為例 
隨手扔地踏熄(但記得撿起),有種犯戒的小確幸 
偶爾不讓座 不會被罰的錯事 
很可惜就這麼幾項了 
把情緒都寫進字裡行間 
但記得用邏輯分解,留意訴訟效果 
讓詩化成魔 魔則轉為辯詞: 
「精神障礙? 可能嗎?」 

十二點整在博愛路口 
三個法院的準心對著眉頭 
手機顯示來電號碼 
該接不接,轉瞬成佛或成囚? 
聽宣判是一種折磨,不來聽 
則是一種拖磨 
如同被微波的雞蛋 
全熟或爆炸 就差0.1秒 

一不小心造就三分之二菸鬼(另三分之一酒鬼) 
過失 或與有過失 總要給個比例 
在鍵盤前雲遊 在層層卷宗間窺視 
後浪推前浪的代辦清單 
來來去去的隔壁同事 
今日的你 後天的她 
成了歷史人物,在書狀開頭留下名銜 
至於有何貢獻?嘿很難說喔 
說到書狀,昨晚寫完了四十頁 
今天 再容我們好好去溫存 
一段虛構的老故事 

在現實中作著夢,夢中也觀照現實 
夢醒間,苦酒落進鹹鹹的卷縫 
滋養著撰寫出來的果實 
庭與庭、會與會、橫著電話縱著郵件 
座標圖上一縷失去真名的遊魂 
(明明記得,卻等同失去了的名字, 
這在法學上有發現的可能) 
看著那暗自飄去的 無以名狀的什麼 
真的是無以名狀 
就那麼一次 我穿著黑白袍 在庭上 
無言以對。 


註解: 
註1:任意自白:「自白」指刑案被告認罪的陳述,而「任意的自白」則指被告的認罪陳述並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所作成。(白話來說,就是被告是出於自由意志承認犯罪) 
註2:三個法院:臺北市博愛特區的範圍內,有三個法院:臺北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剛好包含民、刑事案件三個審級,彼此間步行可達。(這裡未算入行政訴訟體系的最高行政法院,事實上是四個法院) 
註3:黑白袍:律師袍為黑底白條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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