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潢愈整愈爛?業者:屋主變設計 裝潢簽約注意事項
裝潢一半遭訴? 業者:屋主變設計
台中一名邱先生投訴,花329萬裝潢房子,已經付了163萬,但施工三個月,卻只有打掉外牆就停擺,整棟房子只剩水泥樑柱,像廢墟一樣。邱先生甚至發現,不只他一人受害,還有其他屋主,都是找上同一家裝潢公司。有人簽約的完工日期是去年12月,但一延再延,延到今年三月,還只做好一半。
找上包商,包商卻說裝潢公司沒付錢,所以不願意做。屋主非常主氣,將聯合對裝潢公司提出詐欺告訴,而被指控的業者表示,因為屋主一再變更設計,才會延遲完工,一切交由司法處理。
房子裝潢了三個月卻只有打掉外牆,屋主邱先生看了很傻眼,整棟房子只看得見水泥樑柱,沒有大門、沒有窗戶。抬頭望天花板,更慘,被敲出了幾個大洞。
這二樓透天厝簽約329萬裝潢,他已經付了163萬,超過一半,裝潢時間也已經三個月,但包商說因為裝潢公司沒給錢,所以不願意繼續施工。
邱先生氣炸了,也不敢再把錢拿出來,因為他發現,受害的不只他一個人,還有其他他屋主也是找上同一家裝潢公司出問題。
就是這位施先生,帶我們看他的房子,裝潢總價一百六十萬,已經拿了一百零六萬出來,但室內只有部分木造裝潢做好,樓梯還是粗糙的水泥面。
打開廁所,地磚隆起。施先生覺得最誇張的是,合約上明明簽訂去年十二月底就該完工,但裝潢公司一延再延,延到今年三月還是沒做好,他們將聯合對業者提出詐欺告訴。
我們找到位於台中市區的這家裝潢公司,業者解釋,因為施工期間屋主一再變更設計圖,才會導致工程延誤,裝潢業者說那就給公正單位來處理就好,由司法來處理。
雙方各說各話,將訴諸法律途徑。只是對屋主們來說,想搬進裝潢的美美的房子這個夢,暫時無法實現了。因為房子將成為法庭證物,不能再動工。華視
室內裝修契約簽約應注意事項
合約內容中要清楚材質、尺寸、施工時間、完工時間,在施工中發生問題而延誤工程、材質不同、想更換某些設計等應如何處理,都是要注的。
簽約前看清楚他們的條款,有問題一定要清楚。小心設計公司玩文字遊戲,通常需請他們立單保固:非人為因素,裝潢公司需免費維修。
簽約不應該只有拿到平面圖、與各項裝潢材質以及電燈安裝位置與數量。還有立面施工圖、天花板圖、弱電位置圖、估價單、預定施工進度表。另外需在圖面簽名雙方各留存一份,對您及承包者都有好處。
重點 1 簽約流程要清楚
通常在設計師初步解說平面規劃圖說後,確認整體規劃無誤,才會開始進入簽約的程序,簽約後也才會再針對細節部分提供更多的圖說及工程解說,若要將工程委託設計師要再簽工程約。
重點2 文字合約保障權益
只要同意將設計或工程委託特定人,不管是室內設計師或裝修工程公司都應簽定文字合約,若委託的人是自己的親友更應該簽約。
重點3 合約簽定要完整
一般工程約都含監工,因此簽了設計約,還要簽訂工程約,如果沒有簽工程約,容易讓設計師推託監工責任,形成漏洞。
重點4 充裕時間詳讀合約
一般來說,簽約不需當日就簽訂,屋主有權將合約帶回去仔細詳讀後,確認一切無誤,再與設計師訂定合約,通常可以有 7天的考慮時間。
重點5 確認合約內容是否完整
合約書中都會標明施工日期及施工時間甚至是變動的可能性標明,也會附有建材估價單以及各項工程款表格,屋主必須仔細核對各項工程的單價與數量計算是否合理,設計費及監管費是否都包含在其中,這些費用的問題,都要確認後才能簽約。
重點6 追加工程需說明
任何追加都應入約契約中應說明如果有任何工程的追加,一定要經過雙方書面同意,以免日後引起爭議,其他如付款方式、整體設計表現與驗收標準等項目,最好都有文字的簽署,才有依據可證明。
重點7 建材標示要注意
合約中標示建材等級很多裝修糾紛案,都是對於建材用料等級不同而發生爭議的,因此在訂定合約前,就要確認所有建材用料等級。由於屋主對於建材多半不了解,需要在事前多與設計師溝通。
重點8 施工進度要確切
附進度表掌握工期有的設計師在合約書中會標明施工進度,屋主必須請設計師逐步說明, 了解施工的狀況,並掌握施工的日期,避免突發狀況產生。
重點9 確認設計公司合法
合約章要完整簽約時必須要核定合約上簽約人或公司的大小章,保存正本合約並檢查公司的營利事業登記證,如果發現有違反自身利益的條款,可請設計公司重新擬定。
重點10 合約留存
保存合約保障權益所有的合約資料,屋主都要保存,甚至日後有變更而簽署的任何資料,都要一併增加進來,讓合約完整,如果日後發生問題,便具備完整的裝修資料,調解的單位也比較好處理。文章來源 芽米空間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