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皮補助 明年還有3.9億
2009/09/06 04:09
記者黃宣弼/專題報導
為了美化城市,中央政府提撥十七.五五億元經費,準備補助公私建物,做為維護及整建之用,也就是俗稱的老屋拉皮,這對一些擁有老舊建築物的民眾而言,無疑是一大福音,可以節省一部分的拉皮費用,但是,補助期限只有今、明兩年,有意申請補助的民眾要把握時機。
營建署都市更新組組長陳興隆表示,營建署今年共匡列十三.六五億元,提供民眾申請老屋拉皮補助,申請補助比例為公有建築物全額補助、私有建築物補助總經費之四十五%為限、由地方政府提報之整合性提案得全額補助;其中公有建築物以二千萬元為上限,私有建築物以一千萬元為上限,而截至今年上半年為止,已通過二百八十四件,金額約七億元。明年還有三.九億元,有意申請的民眾手腳要快一點。
陳興隆表示,老屋拉皮的目標是針對地方重要發展地區或公共空間,特別是交通運輸場站、都市景觀軸線或節點、具有高度公共或公益性空間之老舊建築物,或位於策略性更新開發區內窳陋建築或地區,補助進行建築物風貌整建與外觀改善,藉以提升城鄉空間視覺品質,創造生活環境新價值。
至於優先補助原則包括:一、位於重要交通運輸場站、都市景觀軸線或節點、都市更新開發、鄰近歷史建築、古蹟、聚落或重要公署等重點策略性地區,能與都市更新計畫、地方景觀計畫或其他部門計畫結合,或結合「台灣城鄉風貌整體規劃示範計畫」的公共環境改造,以利資源集中投入,改善都市整體景觀風貌或提升地方文化與環境品質。
二、建築物已完成協調整合之戶數比率愈高,或已完成規劃設計,確實能於規定期程內執行完畢。
三、整建後建築物符合建築技術規則之外殼節約能源規定。
四、建築物年代久遠,且外觀環境窳陋程度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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