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8 13:53:28蔣小姐

學生租屋 看清契約內容

更新日期:2009/06/28 04:09

社區安管不可輕忽

記者林耀文/專題報導

放暑假了!不少大學生又開始尋找租屋目標。房仲業者提醒,選擇學生套房租屋,必須重視社區安全管理,簽約時也必須看清契約內容,且室內家具設備點交清楚,較能確保租屋居住品質。

房仲業者指出,租屋所衍生的糾紛與問題,其實並不亞於一般商品的購物糾紛,還有更多的問題在租屋時常常發生,如何處理,成為租客、房東與政府單位需要面對的問題。

例如,最常見的房屋使用問題。根據契約精神,房客依租約有房屋的「使用權」,房東則有「房屋所有權」,如果雙方在這兩件權益上搞不清楚,很容易會衍生包括:修繕問題、房東擅入、房客不當使用、轉租及分租、戶籍登記及稅負、買賣不破租賃、拍賣、違建等糾紛。

另外,大學生租屋時,也必須事先談妥租金給付問題,有關訂金多寡、押金多寡、租金欠繳、延繳及增減、水電等相關費用,或管理費的欠繳、費用分擔、租金調整等,都有可能成為房東、房客之間產生糾紛的導火線,目前市場上一般學生套房租賃,房東多要求一次付清半年租金,押租金則為兩個月。

租賃契約時效也經常引發糾紛。如租約成立後,房東或房客因故想終止租約,但沒有事先訂定違約條款、罰則;或約定的違約金過高,雙方因此對提前解約的權利義務各自解讀引發的問題,包括回復原狀、損害賠償、押金返還,及不定期租約之終止、室內家具與家電設備清點等,這些都是大學生租屋時,應先仔細斟酌的簽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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