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5 17:14:01Dr. Lin

賣車票的老婦

賣車票的老婦

 

有段時間我經常到彰化、員林開會,只要沒有別的行程,我都會選擇搭乘台鐵的電聯車,用以節省能源。每當我走近售票機,總會有一位老婦人趨前問我要到那裡,然後從手提包裡拿出我所要的車票,我付了款,就直接剪票進站,既方便又省事。這樣的場景不斷地搬演,老婦人也從不曾在劇中缺席,因此我到現在還不會操作車站的售票機。

票價到底是多少?我不清楚;她找給我多少零錢,我也不曾點數。總之,我認為頂多是三、五十元,她提供我方便,賺些蠅頭小利也是應該。有次,老婦人手提包內沒有我所要的車票,她拿著一張儲值卡,插入售票機,熟練地按了幾下按鍵,很快就掉下來一張車票。剛巧我口袋裡裝了一堆硬幣,晃晃盪盪,令人難受,就問她總共是多少錢?記得好像是42元,我給了五個十元硬幣,轉身就走;老婦人及時趕了過來,找給我八塊錢,她笑容可掬地告訴我:「買賣算分,相請無論。」我不由一愣,拿起車票仔細一看,票價果真是42元。那她過去豈不沒收過我服務費?既然不收服務費,那她早出晚歸,成天守在售票機前,所為何來?坐在車上,我不停地思索這個問題,終於理出頭緒:她向車站購買儲值卡會有優惠,她以儲值卡去買票,再以原價轉賣給旅客,其間約一成的差價就是她的所得。

錢人人都想要,因為許多人都說:有錢走遍天下,無錢寸步難行。記得有位知名的女作家曾在她的大作中如是寫道:「錢是一個可以化腐朽為神奇的東西,有了錢,可以求取知識,豐衣足食,寬容大度;不用鑽營奉承,不用小頭銳面;行有餘力還可以舖橋造路,照顧殘疾,進而策勵學子,為國育才…。如果勞心勞力去掙取財富的行為叫做“貪”,那“貪有什麼不好?」最後,她下了結論:「貧窮使人腐敗,匱乏使人墮落;貧窮的壓迫使人顧不及榮辱的分寸,那才是道德的淪喪。」

多麼聳動的結論:「貧窮使人腐敗,使人顧不及榮辱,也使得道德淪喪。」依照她的羅輯,貧窮不就是罪惡的淵藪?可是我非常納悶,妄下這些論斷的女作家,早年就是在南部最貧瘠的漁村長大的,為何她只記得今天的榮華,卻忘了昨日的窮困。老婦人付出勞力,辛苦工作,想必就是為了賺錢糊口,可見她的家境並不寬裕;她因為貧窮,不得不櫛風沐雨,躲在車站的廊簷下兜售車票;她原本可以加點服務費,多賺點錢,但她認為票價之外的分毫都是不勞而獲的非份之財,她不該賺,也不想賺。如果這種固守本份、安身立命的處世之道被屈解為“辱”,那老婦人能忍“辱”負重,敬之猶恐不及,何恥之有?

有一次莊子穿了一件補綴過的粗布大褂,用麻繩栓著破鞋,去見魏王。魏王曰:「何先生之憊邪?」莊子曰:「士有道德不能行,憊也;衣敝履穿,貧也,非憊也;此所謂非遭時也。」在亂世中,士大夫們只顧搜刮民脂民膏,不顧百姓死活,貧窮是理所當然的事,何辱之有?反倒是士大夫不能躬行道德,使得民不聊生,那才是狼狽;生不逢時,餓莩載道,卻還有人能獨享富貴,追求虛榮,那才是士大夫的真正恥辱。

這位女作家認為:如果“貪”可以致富,有何不好?她不但指“貧”為“辱”,甚而指“貪”為“榮”,對於這樣的悖論,我完全不能茍同。賣車票的老婦人或許目不識丁,也講不清什麼是榮辱,她尚且懂得不該貪取非份之財;而這位作家不但學富五車,還貴為全國文化界之要員,竟還大言不慚地認為“貪”沒什麼不好,這也難怪貪贓枉法、燒殺擄掠的犯罪事件會層出不窮。

德川家康在取得天下後,將豐臣秀吉時代「士商工農」的社會階級倒轉了過來,成為「士農工商」。他認為農民辛苦耕耘,提供全國的糧食,是經濟的根本,是國家的瑰寶,宜應受到尊重。而所謂的商人根本不事生產,只是將缺乏的物質從甲地移到乙地,再從中擷取利潤。而世上處處皆有物質缺乏,如果任由商人高居上位,處處受奸商壟斷,社會將永無寧日。德川家康睿智的農民政策,以制度將商人強壓於下,終於開創了長達265年的江戶幕府,讓日本全國能在和平安定中過著安和樂利的日子。

社會的財富就像一座大水庫,是要靠全民共同努力,從事生產,才能源源不斷地挹注水庫中的儲水。而下游的用戶更應該懂得弱水三千只取一瓢,水庫中的蓄水也才能不虞匱乏。殊不知有些人起了貪念,不只取用一瓢,進而建造好多個大水池儲水,如此競相囤積居奇,再大的水庫遲早也會乾涸,那些只取一瓢的人最後就不得不靠著涓滴度日。這些人之所以會貧,並不是他們揮霍無度,而是因為有人貪求無厭。更令人氣結的是,泉涸之際這些窮苦人家猶懂得相濡以沫,相呴以濕;反觀那些榨乾他人血汗的大亨,抱緊貪來的財富猶恐不及,那還管得了在涸澤裡掙扎的涸轍之鮒。我要請問那位女作家,涸鮒們被剝削到一無所有,勉強還能互相吐沫來潤澤對方,這種彼此互讓、共同生存的情操,妳何其忍心苛責他們腐敗墮落?

台灣有句俚語:「小漢偷挽瓠,大漢偷牽牛。」從小就養成偷摘瓠瓜那種小貪的惡習,長大後就會犯下偷牽牛隻的大貪行徑,終至無惡不作,是以“貪為萬惡之首”。翻開社會新聞版面,層出不窮的重大貪瀆案件並不是因貧而貪,因為貧窮人家貪不了多少錢。大都是原本就很富有,只為了貪求更大的榮華富貴,才會一貪就是百億千億,也因為這樣,他們才有辦法打通關節,消遙法外,不用多久又能在政商界呼風喚雨。尤有甚者,由於“錢”力無窮,更在“貪有什麼不好?”這種謬論的助長下,他們只要從貪來的萬貫中拿出九牛之一毛,施點舖橋造路的小惠,搖身一變又成為正義的化身,受害的小老百姓對他們也只能徒呼奈何!

有錢不是罪過,但如果費盡心機、不擇手段去賺錢,往往就不能顧及道義,這就是罪過。古云:「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富與仁就好比利與義,是很難兼顧的。想要廣蓄財富,就難以施行仁德;要行仁道,就難以成就富貴。況且為富不仁、出手濶綽的富人捐了一百,回頭又向窮人剝削一千。說穿了,這些舖橋造路所花的錢,並非是富人的辛苦所得,而是窮苦人家的民脂民膏。社會上與其要那麼多賺取不義之財的富人來舖橋造路,不如多幾位賣車票的貧窮老婦,以固守本份的實際行動,來帶動社會不貪不取的善良風俗。貪念不起,貧窮也就無由而生,誰還會願意棲身在車站的廊簷下櫛風沐雨,去賺取那麼一點蠅頭小利,還得飽受窮酸腐敗之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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