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15 14:50:23阿國

對啦!「喝花酒是不是能用公費報銷是認知問題」,所以沒有犯意..


這個我懶得評論啦!這種新聞有什麼營養?有記者敢罵嗎?

無力的阿國


顏清標下一步要煩惱的是虛報公帳喝花酒案

2009-05-15
中國時報
【馬瑞君/台中報導】

 立委顏清標在順利假釋出獄,但在忙著辦假釋案的同時,他的律師也轉而將重點放在顏所涉另一起更三審中的貪瀆案,認為該案與特別費案類似,盼以無主觀犯意來辯白。唯有該案真正了結後,顏清標才能算是「真正恢復自由身」。

 去年八月,顏清標聲請二度延期執行被駁回,動完鼻部手術、在住院一個月後,廿一日救護車戒護下主動到案,考量其仍在術後復原期間、打著點滴,由救護車載送其至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服刑住院。

 當時最讓顏清標擔心的是,被控在台中縣議長任內,以公費喝花酒貪汙案,一審被判十二年徒刑、二審更審均判八年徒刑,讓他憂心在服刑期間又定讞,這麼一來,想出獄更是「漫漫長路」。

 顏清標委任律師羅豐胤,昨天下午邊忙著假釋案,也準備在他出獄後開始研商貪汙案的後續因應對策。

 顏清標被起訴利用職務詐取三千五百多萬元,台中高分院更二審認定他詐取一千八百多萬元,但其中一千七百萬元的差距,是否成立犯罪?成為最高法院發回更三審的理由。

 一、二審、到更二審,均認定成立貪汙罪,不過,時判圖利罪,時判利用職務詐財罪,判決見解紛歧,且均有瑕疵,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羅豐胤指出,該案與特別費類似,重點在於當事人是否有主觀犯意,就是要利用職務去詐財,喝花酒是不是能用公費報銷,則是認知問題,如果主事者不知道這樣做是違法的,當然沒有主觀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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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卡 2009-05-16 22:02:27

唉.沒辦法. 在台灣,媒體都是有色彩的. 只要記者傾向哪一邊或是被收買,記者就會幫他們寫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