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電氣火災安全宣導

防範電氣火災安全宣導
壹、火災趨勢
近年國內火災發生件數逐年下降,顯示各項火災預防措施已呈現實質成效,然雖整體火災防制已有成效,惟持續就火災發生之主因及民眾常見缺失,提供周全的指導,強化民眾之消防常識,是預防火災及降低人命傷亡之不二法門。
就100年火災之起火原因進行分析,可發現與往年雷同,係以電氣火災發生件數640件為主,佔火災總數之36.1%(如圖),造成29人死亡,佔總死亡人數29.9%。
由上述概要分析,以下就幾起案例進行回顧,以強化防範電氣火災之重要,最後提醒您注意相關的用電常識,確實提昇用電安全,全民共同營造安全的生活空間。⋯⋯⋯⋯
貳、案例回顧
一、桃園縣※※住宅電氣火災案例:
(一)時間:101年5月○日14時○分左右。
(二)傷亡:2死(1大人、1小孩)。
(三)現場概要暨傷亡主因:
1、該建物為3層加強磚造建築物(4樓加蓋鐵皮屋)建築物,供經營機車材料及住宅使用。
2、火災發生時,現場只有1處樓梯,當2樓起火後,火、煙經由樓梯像竄升,阻擋逃生路線,由於建築物後側緊鄰河流,且3樓後側陽台設有鐵窗,故於火勢迅速擴大時,無法逃生。
3、起火處位於2樓房間東側南端處,以電線短路之可能性較高。
二、彰化縣※※住宅電源電氣火災案例:
(一)時間:101年5月○日21時○分左右。
(二)傷亡:1死2傷,其中1名傷者為消防人員。
(三)現場概要暨傷亡主因:
1、火災現場係3樓RC構造連棟透天厝,火災發生處位於1樓,大門進入後即為客廳、樓梯間及後方廚房,2樓以木板隔成2房間,3樓為和室、臥室、神明廳,僅作為一般住宅使用,為作為營業用途。
2、據報案者指出,當時發現隔壁鄰居建物有濃煙冒出時,發現1樓鋁門上鎖且從外往內看時,發現客廳木製長3人座椅附近已起火燃燒、屋內濃煙密布,於是在外呼喊救人,未有初期滅火動作。
3、發生時間於夜晚,屋內住戶皆已入睡,導致1樓燃燒後,火勢藉由木材隔間迅速竄燒至2樓,阻擋逃生路徑,又臥室內有大量可燃物致使火勢擴大燃燒。
三、臺中市※※住宅電氣火災案例:
(一)時間:101年2月○日4時○分左右。
(二)傷亡:1死(84歲女性)。
(三)現場概要暨傷亡主因:
1、火災現場係2層磚造水泥瓦屋頂結構建築物,1樓為雜物間、客廳、臥室,2樓為臥室、儲藏室、廚房、神明廳等,並裝設鐵窗。
2、火災發生時,罹難者於睡夢中驚覺發生火災,可能發現火災時間較晚、火勢已擴大燃燒,阻擋唯一逃生出口(樓梯口),臥室2個窗戶均裝設鐵窗,故本能的逃往臥室北側,陳屍於臥室北側附近地板上。
參、居家用電常識
一、用電安全:
(一)裝置電器時應注意事項:
1、耗電量較大之電器,如冷氣機、大型電熱水器等,應使用獨立高負載專用迴路,並請電氣專業人員裝配。如新增冷氣機應避免與原有冷氣機共用同一迴路。
2、保險絲或無熔絲開關,係針對過負載用電來切斷電路而設計,熔斷或跳脫時,應請電氣專業人員了解過負載原因及可能問題,並予修護。
3、住家重新裝潢時,一定要依用電狀況重新配置總用電容量、迴路、插座等,並更新所有電線。
(二)平時使用電器應注意事項:
1、購買家電應注意產品是否有政府檢驗合格標示及接地等安全裝置。新購電器使用前,應詳閱電器說明書。
2、電器如發生故障或異常(發熱)時,應送廠商由專業人員修理,如不使用時應拔除插頭。
3、使用電煖爐或白熾燈泡等易生高溫之電器時,應保持距離避免燙傷,並切勿靠近衣物、窗簾等易燃物品,及作為烘烤衣服用途,以免烤燃衣物引起火災。
4、使用過久的電視機等,如內部塵埃厚積,易使絕緣劣化,發生漏電,或因蟲咬鼠嚙,破壞配線,致使用時產生火花引發危險,應特別注意維護及檢查。
5、電器插頭務必插牢,不使鬆動,以免發生火花引燃附近易燃物品。同時勿讓小孩接近玩弄,以免觸電引發危險。
6、電熱水器應隨時注意檢查其自動調節裝置是否損壞, 以免發生高熱引起爆炸。
7、用電量較大之電器(冷暖氣機、烘乾機、微波爐、電磁爐、烤箱、電暖器、電鍋等)應避免共用同一組插座,以防高負載產生危險。
8、身體潮濕時,切忌碰觸電器設備,以防觸電。
9、神龕燈具長期使用,應經常檢視配線並清理插頭及插座間的塵埃,並定期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