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7 00:12:05大法官

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

判決書(96)..裁定台灣是主權國家。字第20041026號判決書
判決主文..台灣領土完整、有主權、有人民。

案由..1.美國國務卿鮑爾說..台灣不是主權國家。
2.中國說..台灣是中國的一省。
3.聯合國不承認台灣為國家。

大法官解讀..1.國際法已經改變。
2.強權才是國家。
3.台灣只是一塊土地。
4.國際許多現代人已經無身鼻口心腦。

判決理由...儘管國際強權不承認。
大法官自有主張,爰裁定台灣為主權國家。

未來結果...全球任何國家不服者必國破家亡。請拭目以待。

ps.目前台灣受環境所逼,應能曲能伸,暫應尊重強權,自立自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