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2 10:15:00煮麵

選務才說了嘴又打嘴

今年的選務工作,大概是創紀錄的反覆無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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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錯票匭違法 選務人員疏忽算有效票

 徐孝慈、何博文/台北報導、楊秋蘋/中興新村報導 針對總統大選中投錯票匭的總統選票是否算是有效票等問題,中選會委員會議昨日經過數小時討論做出結論。中選會主委黃石城指出,凡是意圖將總統選票投入公投票匭者,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將屬於違法行為,投開票所人員依法應予以制止、處置,並視情形移送法辦,依法可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假若投開票所人員有疏忽,致使公投票匭仍開出總統票,則投錯票匭的票仍算是有效票。

 對於此一投票過程判定違法,但若因投開票人員疏忽、而投票結果又屬合法的矛盾現象,黃石城坦承,委員之間對於此部分有相當多的討論。但按照現行法律,並無法認定投錯票匭的票是無效的,中選會是在法律範圍內可加以控制的部分,予以控制。

 有關蓋印投票戳記方面,黃石城表示,選民在各投開票所的進口處,身分證上將蓋上一個「九三年三月」的戳記。只有這一戳記,不會再有總統、或公投選舉的戳記。而只要蓋了,就不能再重複進入投票所。至於開票部分,黃石城說,在開完總統票後,中選會將先宣布各總統候選人的得票數。待公投票匭也全部開完,並將投錯票匭的總統選票有效票予以加計後,最後才宣布今年的總統、副總統當選人。換句話說,中選會今年將採「兩階段宣布票數」的做法,使外界較早獲知總統開票結果,但第一次並不宣布誰當選。對於將來中選會是否還可能再翻案,黃石城低調地說:「還有九天,如果有什麼緊急的事情,中選會還是會開會。」

 黃石城表示,最重要的結論是,在總統、公投投票動線已畫分清楚下,投錯票匭的機率已經很小。中選會認定投錯票匭的行為將屬於違法,投開票所人員如發現有意圖將總統票投入公投票匭,依選罷法應予以制止。不服制止者應依法處置,並視情形移送法辦。黃石城說,投錯票匭之情事並不屬於目前選罷法第六十條所列舉的無效票範圍,因此投錯票匭的選票仍算是有效票。更精確地說,亦即投錯票匭的選票將計入投票數來依法認定屬於有效或無效。為避免選後爭議,在各投開票所的報告表中,也將把投錯票匭的選票數作紀錄,作為未來可能的選舉訴訟之用。此外,在公投過關門檻的認定上,政院已去函中選會解釋,亦即公投同意票數超過有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就過關,所謂有效票意義不包括廢票。

 至於選民能否穿著或配戴支持或反對公投的衣物配件等等,中選會法制組指出,目前在公投部分並沒作過相關解釋,此事須由檢警機關依據事實來認定。如當事人並未有積極擾或勸說他人之行為,應該是不構成違法。黃石城在媒體追問下說,選務人員無權就選民配帶公投特定配件加以制止。

 針對中選會作成投錯票匭仍屬「有效票」的決議,台灣省選委會主委陳龍吉十一日指出,近日走訪全省,大多數縣市選委會強烈建議應視為「無效票」,遺憾的是,中選會仍無法接受。兼任選監工作的法界教授也強調,中選會此舉大開倒車,仍甘冒可能會扭轉選情的「風險」。

 對於中選會委員作成決議與縣市選務人員出現落差,陳龍吉頗感無奈。他強調,二月廿五日即將大多數縣市主張視為「無效票」的建議反映給中選會,選務人員希望投開票作業愈單純愈好,不要有發生變數的可能性。這名教授強調,雖然公投票是否為有效票,法令並未有明文規定,問題是,選務工作最忌諱的是「化簡為繁」,製造讓少數有心人技術犯規的機會,因將票匭打開挑票再唱票舉措,確實潛藏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