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撿他人紙箱物拾荒老婦吃上竊盜官司
【記者張雅菁/南市報導】八十五歲的劉姓老婦,見被害人放在機車腳踏板上之紙箱,誤以為是資源回收物,逕行載回家回收,被害人發現紙箱內價值三千元的物品被竊,報請市警一分局文化所查處,警方循線將劉姓老婦人傳訊到案,並嚴加告誡老婦勿再隨意撿拾物品,以免觸法,全案偵訊後亦依竊盜罪函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說,一名擔任業務之劉先生,九月十四日上午八時五十一分至台南市東區大同路二段一間洗車店收取貨款後,卻發現放置於機車腳踏板上之紙箱竟不翼而飛,由於內有車身拋光劑、鍍膜劑等汽車美容用品材料價值新台幣三千元,立即撥打一一0報警處理。
台南市警一分局文化派出所警員葉彥志、梁家綸獲報後,立即到場處理,並調閱店家監視器查看。果然發現有一拾荒老姥騎乘自行車,見被害人之機車踏板上有一紙箱疑似回收物品,便予撿拾並綑綁於腳踏車後方離去。
因腳踏車無車牌可供追查,員警僅能就其車輛及人員特徵,發揮鍥而不捨之精神,在嫌犯可能之行經路線沿線一一查訪過濾;然而追查至大林國宅附近時,由於線索中斷,員警遂前往國宅警衛室打探消息,並告知警衛先生如見有疑似拾荒之老婦,請立即跟文化所聯絡。
在探訪過程中,該名警衛提到每日上午該社區均固定會有一群老人集會。警員葉彥志平時擔服巡邏勤務認真細心、熟記轄內概況,此時突然產生一個靈感:轄區崇明路巷內也有一個老人集會處所,嫌犯會不會就在那邊呢?經過葉員細心一一訪查,果然於案九月十五日上午七時二十分,在崇明路巷內公寓大樓底下,發現一老婦人其身形及自行車等特徵均與犯嫌相符,員警遂趨前詢問並請至所說明。
經查該名嫌犯為八十五歲郭姓老婦,她向員警供稱平時以拾荒維生,當日見重機車腳踏板放置紙箱內有瓶瓶罐罐,誤以為是資源回收物品,於是就載回家準備回收。員警除嚴加告誡老姥勿再隨意撿拾物品,以免再次觸法,訊後亦依竊盜罪函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下一篇:酒駕不服攔查衝撞警竄逃被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