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3 18:54:57蔡永源
警政署要求所屬加強裝備保養與射擊訓練之清槍安全
有關106年10月23日報載「新北女警清槍誤擊 子彈貫穿男警手臂卡在右胸」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廣福派出所黃姓女警,於10月23日8時擔服備勤勤務時,為因應該分局24日裝備檢查,故利用備勤時間於備勤室進行槍枝保養擦拭,不慎槍枝走火,誤擊擔服8時值班勤務王姓警員,造成王員右手手臂中彈貫穿,該局已依規定調查處理。
依據警政署函頒「後勤業務要則」有關警用武器彈藥安全管制措施規定,嚴禁員警於服勤時擦拭槍彈,並多次要求勤務交接時,應注意執行卸彈匣、檢視彈膛等清槍動作、設置安全檢查區,注意槍枝使用與保養維護。
警政署重申要求各警察機關,強化各項槍彈管理規定,尤應注意勤前與退勤、裝備保養或射擊訓練之清槍安全,並針對本案缺失作成案例教材,利用各種集會及勤教時機,加強教育訓練,以確保員警執勤安全,並納入年度「武器彈藥使用管理業務」重點檢查輔導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