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執行106年度食品用洗潔劑稽查抽驗專案結果出爐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民眾使用食品洗潔劑之衛生安全及品質,於餐飲業、超市、大賣場、雜貨商行等處進行食品洗潔劑抽驗,總計抽驗9件產品,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另針對食品洗潔劑包裝標示進行稽查,15件產品中,有7件產品外包裝標示與規定不符,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7條規定,經查來源其中6件分別為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基於源頭管理,移請源頭廠商轄管衛生局進行後續處辦,確保消費者使用安全。另1件製造商為台南市業者,衛生局業依法裁處在案。
本次抽樣檢驗項目包含甲醇含量、螢光增白劑、砷(比色法)、重金屬(比色法)、壬基苯酚及壬基苯酚聚乙氧基醇類等,結果均符合規定。食品用洗潔劑標示進行稽查15件,經查7件產品外包裝缺失項目有:「宣稱殺菌」、「未標示主要成分之化學名稱」、未標示「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未標示「淨重或容量」等。
衛生局陳怡局長呼籲製造業者,食品用洗潔劑之標示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7條規定標示,並遵循第28條之規範,以提供消費者充分資訊。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食品用洗潔劑係用於食品、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及食品包裝之清洗,若含有害物質會直接經洗滌過程之接觸或間接由餐具殘留進入人體,造成傷害,建議消費者在購買食品用洗潔劑時,應選擇標示完整之產品,另依包裝上之使用方法及濃度正確使用,並以清水徹底沖洗,避免洗潔劑殘留,以維護健康。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0800-285-000。
106年健康盒餐認證,邀請您的加入
上班族及勞工朋友多因工作忙碌而三餐選擇外食,長期下來造成營養失衡,且攝取過多熱量及油脂易導致不良健康效應,例如肥胖、不正常體位等等,代謝症候群及慢性病也逐漸找上身。
為營造健康飲食支持性環境,提高民眾選擇健康餐飲方便性,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鼓勵業者開發、生產健康食物,並辦理健康盒餐認證,歡迎已通過本局105 或106 年度臺南市餐飲衛生分級優級或良級之業者或廠商,或已通過「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認證(HACCP)」之業者或廠商向本局提出健康盒餐認證申請,即日起至106 年10 月30 日受理收件申請,詳情可參閱本局網站(http://bit.ly/2urOQZh),通過認證之健康盒餐廠商或業者,亦將公布於本局網站供民眾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