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協助身障迷途婦人返回家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東寧所警員周旻毅、柯呈融於本(30)日2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接獲值班通報,稱在東門路二段與林森路2段路口附近有位婦人佇立於已久,疑似找不到回家的路,請線上警力前往查看。
線上員警到場後,即向前關心詢問,惟該婦人口齒不甚清晰,表達能力有問題,警員周旻毅仍耐心不斷的向婦人詢問,終其從言語中,拼湊出該婦人之姓名資料(林O玫、38歲),經林女表示父親帶她從苗栗到臺南成大醫院就醫,下午13時許在醫院上完廁所後即與父親走失,因自己對臺南路況不熟且不知如何向人求助,因此只能到處亂走。
經帶返所後,周員知悉林女還沒吃晚餐,便自費購買便當讓林女食用止飢,另柯員經查詢警政署失蹤人口系統,發現林女父親(林O峰、69歲)早已在30日下午17時許,向臺南市北區五分局開元所報案通報失蹤人口,但林父本身無手機,報案時只留林母的手機號碼及苗栗家裡電話,幾經聯繫其母親後,才知道林父因中風而行動有所不便,於報案後即在開元所等候消息,遂周員立即前往五分局開元所將林父載返所與女兒相聚,並依規定撤尋失蹤人口。
經林父表示,其女兒患有中度多重身心障礙手冊,在醫院裡因一時疏忽而導致與女兒走失,當時心中焦急萬分而報警協尋。家屬對於員警能夠深切體會失蹤者家屬的焦急無助及期盼的心情,用心積極協尋,使得家人得以團聚,深表感激。
民眾誤記機車停放處,警積極查訪助尋回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東寧派出所警員王鼎樑,於31日接獲民眾徐小姐來電報稱重機車2HZ-XXX號失竊,因其電話中無法明確表明失竊位置,故請其至所後,由本所同仁帶同其往正確失竊位置。經到場後,確認位置為本轄東興路284巷內,因警員王鼎樑平日對失竊車輛頗有研究,研判該位置不太可能會失竊車輛,遂調閱附近店家相關監視器比對後,發現徐小姐於30日晚間由東興路284巷出門後,就未再騎車返回住處。
員警將案件查訪情形告知徐小姐後,再請其仔細回想30日晚間出門後,是否有去再去過何處,徐小姐才想起其於30日晚間20時30分許,有至東興路與東平路口的一家豆漿店買消夜,警員王鼎樑立即前往查看,果然發現該誤報重機車停於該處,經通知徐小姐前來指認,確定為其誤報之重機車。
徐小姐事後對警方感到很抱歉,其一時疏忽而造成浪費社會資源,也對警方迅速為其找回失車讚譽有佳,能在東區生活感到很安心。
警方取締違規,查獲逃逸9年之越南外籍勞工
本所警員戴央傑、劉俊毅於105年8月31日19時,在臺南市東區小東路與前鋒路口執行機車安全GO取締違規勤務時,發現一名女子騎乘重機車MEL-7***號未依規定兩段左轉,遂將其攔停。在查證過程中發現該名黎姓女子口音非本國籍人士,遂問其係何國籍,黎女表示其為越南籍來台工作之勞工。後警方請黎女出示證件時,黎女神情十分緊張,經以電腦查詢後發現黎女為逃逸外勞,且至2007年逃逸至今已逾9年。
員警調查表示,黎女(71年次),於2004年來台工作,工作3年後因資方積欠工資,無法寄錢回越南養家,所以才會選擇逃逸。逃逸後每日過著躲躲藏藏的日子,只能四處打零工過活,後來認識現在的男朋友(臺灣籍),生活才獲得改善,其表示他真的很喜歡台灣,此次他被遣返後,一定要嫁給男朋友,再過來台灣過生活,領台灣身分證,當真正的台灣人。最後黎女也向警方表示,很感謝警方抓到她,讓他不用再提心吊膽的過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