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光文理補習班學生參訪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華平派出所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安平區永光文理補習班因應讓孩童了解轄區派出所的功能向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申請暑期教學參訪派出所,本分局於接獲申請後,即指派華平派出所為此次校外教學參訪單位。
此次永光文理補習班參訪師生計36名,於105年08月26日下午14時至華平派出所參訪,經由所長王明正指派警員曾濟民、楊惠琪等2人擔任講解員並陳列各項警用裝備供來訪師生聆聽及了解。本次參訪主要內容為「預防犯罪宣導」、「交通安全」及「警用裝備展示」。利用簡單的口語讓小朋友了解自身保護,並藉由小朋友約制父母親避免交通違規行為的發生,以達交通安全的目的。而後利用問答題的方式讓學生能夠簡單的了解家暴、婦幼安全等內容。最後再藉由警用裝備的介紹並讓小朋友實際穿著,對小朋友們來說都是新鮮的第一次,小朋友喜悅之情溢於言表,個個笑到合不攏嘴。並由分局秘書室發給宣導文具(墊板、鑰匙圈)整個參訪過程圓滿結束。
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表示有鑒於目前兒童受虐及交通安全甚至青少年犯罪年年齡層下降等社會問題層出不窮,希望透過向下紮根的方式,讓孩童了解到如何保護自身的安全,並透過派出所的參訪,讓孩童了解派出所的存在的目的,以達深根社區的目的並降低青少年犯罪機會的發生。
執行105年8月份清道專案
為維護臺南市安平區行人交通安全及通行順暢,臺南市政府警察
局第四分局將於本(105)年8月26日執行清道專案勤務,當日勤務
針對安平區育平路(慶平路至永華路2段)、安億路(平豐路至光州路)、
建平路(永華路至永華11街)、建平11街(文平路至建平路)、永華3
街(永華路至建平11街)等路段及各級古蹟周邊,有下列違規行為者
加強取締:
一、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檳榔攤、玩具、衣物、果菜飲食攤(含利用汽、機車販賣物品者)等妨礙交通之違規行為。
二、超出營業(店面)範圍占用騎樓、人行道之商店、汽(機車
修理承售、租賃業、洗車業及其他營業等違規行為。
三、停車格位遭住(商)家利用各類物品占用違規行為。
四、占用道路堆放砂石、建材、廣告、雜物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五、在車道或安全島上散發廣告物、宣傳單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六、在車道上、車站內等販賣物品妨害交通之違規行為。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特別呼籲民眾及區內商家、住戶有上記行為者,請先行整理清除完善,共同維護社區環境市容整潔,並落實市政推動之「還路權於行人之騎樓暢通計畫」措施,將牆緣起往外推算1.5公尺內物品清除,一起共創安全、順暢的通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