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
男子生病路倒、員警即時救援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金華派出所警員林志芳、吳泰駿等2員,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於9時20分許接獲勤指中心通報有民眾倒臥路中;林等2員聞訊立即驅車趕抵現場,發現有一名身著白色上衣黑色長褲之男子雙手環抱肚子、表情痛苦,手腳擦傷流血倒臥在夏林路118號前之馬路上,由於路過車流量頗大,林等2員惟恐危及該男子的安全,立即實施警戒再將其攙扶保護至路旁騎樓安置,並聯繫119救護車送至臺南市郭綜合醫院救治。
經查該男子〈林○○,男,50歲〉於當日8時許徒步外出購物返家途中,因胃病突然發作以致體力不支倒臥馬路,所幸林等2員據報立即趕抵現場安置照料並搶救送醫,處置得宜,避免了一場人倫悲劇之發生。偵破林○誠等4人涉嫌違反兒童少年性交易
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等案
本分局轄區某檳榔攤於103年7月間遭以洪姓男子為首之10餘名不良分子砸店,本分局獲報介入調查,被害人面於警方之盤問均三緘其口,欲以私了手段自行解決,經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展開長期蒐證,發現衝突起因於經紀公司之間互相挖角公關小姐所致,本分局於今年2月間依組織犯罪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將涉案份子拘提到案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偵辦期間又意外發現遭砸店之被害人竟涉及媒介未成年少女坐檯陪酒,進而再度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持續蒐證。
警方發現,林○誠高職畢業,名片掛著經紀公司「執行長」之亮麗頭銜,實際工作內容為將旗下女子送往臺南市各知名便服、制服酒店上班,輕鬆賺取抽頭費,堪稱酒店業男蟲!該經紀公司成員為牟取更高利潤,明知雇用未成年少女坐檯陪酒於法不容,亦為社會禁忌,仍甘冒被捕風險仲介多名未成年少女下海陪酒,警方除將主嫌林○誠等4名嫌犯拘提到案,亦帶回5名俗稱「公關公主」之陪酒女子,其中4名未成年,少女父母親或因忙於工作疏於管教,或因溝通不良造成關係疏離,均不敢相信自己的寶貝女兒竟會淪為風塵女子,面對家屬的淚眼婆娑,少女們傑傲不馴的應對態度,沈重的親子疏離,看在辦案人員眼裡也覺得無奈,本案後續將持續清查是否另有更多未成年少女,訊問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及人口販運防制法移送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少女則依法立即由社工安排適當處所進行隔離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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