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5 23:00:27蔡永源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籲請駕駛人依規定停放車輛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104年7月份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針對汽、機車駕車抽菸影響他人等行為已開罰,另加重併排停車處罰新臺幣2,400元。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因應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實施,連續3週來已持續針對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之相關違規車輛稽查勸導、取締126件,籲請駕駛人確實依規定停放車輛,切勿因一時方便,占用道路違規停車,影響用路人權益,期許共同維護用路人行的安全。
市警第二分局除持續針對所轄違規車輛及道路障礙加強稽查取締外,為改善交通違規,並持續加強各類交通違規執法取締,並以「併排停車」、「消防車出入口」、「交叉路口」、「人行道停車」 「公共汽車招呼站」、「汽車占用機車道停車」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妨礙他人通行及市容景觀違規停車取締,同時亦對轄區易肇事及壅塞路段加強巡邏暨交通整理工作,籲請民眾勿心存僥倖,違規停車,以免受罰。
市警第二分局指出,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多項規定,目的是為了有效防制交通事故,降低車禍發生,民眾切勿貪圖一時之方便,將車輛併排違規停車,以免遭受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