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4 17:09:17蔡永源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引狼入室遭搶基隆逮人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寶滿台北報導】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大屯派出所及偵查隊第4小隊,於本(5)2316時許,循線至基隆市逮捕強盜案犯嫌蕭○芳(82年次,有恐嚇、毒品等前科)、李○力(78年次,有妨害自由、毒品等前科)、吳○宏(84年次,查無前科)、陳○○(86年次,查無前科)、李○堅(55年次,查無前科)5人,並起獲所搶之行動電話1支、犯罪工具T型板手、毒品咖啡包4(總毛重160公克,總淨重144公克,經初步檢測分別呈安非他命及愷他命反應)等證物,全案依強盜、恐嚇取財、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本案緣起盧姓被害人報案指稱,於日前與人發生糾紛,因擔心遭報復,遂透過友人綽號「阿佳」介紹,以手機通信軟體找來蕭姓犯嫌等人助陣,更進一步約蕭姓犯嫌等人前往被害人家中,未料卻引狼入室,犯嫌等人假借需收取「活動費用」之名義,要脅盧姓被害人交付財物不成,復於本(5)2122時許及225時許,2度前往被害人家中索討「活動費用」,現場以膠帶捆綁盧姓被害人,強盜其所持有行動電話1支、現金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及證件等財物,案經盧姓被害人向北投分局大屯派出所報案,並配合警方假以現金5萬元贖回手機及證件為由,成功取信於犯嫌,相約見面交款,後由警方於現場一舉緝獲蕭姓犯嫌等5人,全案乃告偵破。

警方呼籲民眾,現今3C手機發達,聊天交友軟體盛行,民眾切勿輕易信任聊天好友,如同網友見面均必須慎選地點及攜伴同行,保護自身安全,更勿任意透露個人資料給對方,避免引狼入室自招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