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21 01:25:10發明家

退休員工回籠 保費較低廉

【經濟日報/記者 陳芝艷】
事業單位雇用中高年齡以上的勞工,或一些職缺以部分工時人員來取代,較有機會節省員工勞保保費成本。實務上,部分產業因為年輕人工作意願較低,招募新人較不易,若資方在員工滿60歲申請退休後,再聘用這些員工回籠工作,或找部分工時人員來取代,薪水通常可以談得比較低,相關的勞、健保費用成本也可以跟著下降。

由於現行勞基法第53條的規定是員工年滿60歲時,公司就可以強制其退休,為了降低繼續聘用員工的成本,實務上,許多中小企業在員工年滿60歲,符合勞基法退休要件時,會先要求員工辦理退休,之後再繼續聘用,企業節省保費的關鍵就是續聘員工時薪資有調降的空間。要特別留意的是,如果員工沒有先辦理退休就繼續聘用,會有違法之嫌。

因為有實際的案例是,企業想要繼續聘任年滿60歲的員工,但員工沒有先辦理退休,企業與員工的第一個勞動契約在未結束的情況下,剛好員工又符合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相關要件,員工跟勞保局請領了勞保給付,公司也繼續聘任勞工,之後被勞保局查到,以不符勞保退休要件即需「退職」為由,結果勞工所領取的老年給付不但被全數追回,公司還被罰以員工所領給付雙倍的罰金。

合法的方式是,公司和員工的第一個勞動契約結束,也就是員工要先辦理離職後,等雙方重新另訂新的勞工契約時,企業再從薪資上做調整,如此才能在合法的空間下節省保費。



【2007/03/20 經濟日報】
日本藤素 2019-12-20 13: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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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藤素 2019-01-15 12: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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