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10 02:12:01戴揚

17世紀台灣人的住家與服裝

十七世紀的台灣人住的房舍都是建築高於地面的基地之上,這種建築的形式一直使用的19世紀,就衛生的角度來看,這種高於地面的建築形式遠優於漢人直接在地面建築房舍。
他們在部落當中有美觀又寬大的房子,建築物少有屋簷,是用蘆葦(riet)建築而成,沒有閣樓(solder),有四個門,面對著東方、西方、南方和北方,四個門彼此相對,也有一些房子有六個門,兩個門面向東方,兩個門面向西方,兩個門面向北方。房屋地板離地面4呎高,土地是以黏土作地基。房舍的屋簷內外掛著鹿頭和豬頭,在房子裡面有少許彩繪棉布的衣服,他們將它掛在牆壁上作為裝飾。在房子當中的家具(huisraad)有鶴嘴鋤(houweelen)這是田間工作的工具,也有長矛(assegayen)、短矛(kort spiessen)以及盾牌(schilden),劍(swaarden)、箭(pijlen)和弓(boogen)這些武器是狩獵或者對抗敵人時所使用的工具。然而家中最好,最有價值的家具以及最被重視的就是他們所殺死的敵人的頭顱、頭髮以及四肢。他們吃飯時所用的器具是木盤,而杯子則是用木頭或蘆葦製成。而他們的炊具則是以石頭或是陶器(gebakken aarde) 做成。而他們最有價值的衣物是以狗毛製成的,如同歐洲人剪綿羊以獲取羊毛;同樣的,他們每年剪一次狗毛,然後將這些狗毛集中以及編織成為衣服,他們也在編織品當中加入金銀的絲線。
年輕人結婚之時,相方的家長也會贈與新人衣物作為新家的用品:
婚禮當中所贈送的禮物有很多種類,有得人給得多,有的給的少,這取決於男方的家境狀況。雙親富裕的家庭一般的情況會贈送8件裙子(rokjens),相同數量的衣服(kleedjen),以及300到400個用蘆葦製成的手環(armringen),10到12個金屬製或是白色鹿角所製的戒指(vinger-ringen van metal ofte witte harts-hoorn gemakt),這些戒指有些像雞蛋那麼大,有的戒指很寬甚至可以蓋過指關節。如果將這些戒指全部戴上去,又大又寬的戒指將手指撐開,看起來實在醜陋,然而他們卻覺得非常的優雅。另外他們也贈送4到5條以粗布(grof lywaat)製成的腰帶(gordels),禮品當中還包括10到12件狗毛編製的衣服;還有30到40件康剛布(rangang)或中國衣服(chinese kleedjens),還有一大捆一個男人所能搬動的狗毛,以及戴在頭頂上的裝飾物品,看起來像是主教的冠冕般的美麗,是用稻草與狗毛所編製而成。另外還有4到5雙用鹿皮做成的長襪,這些還是粗糙未經鞣軟過(onbereyd)的半成品,這個東西他們用稻草做成的帶子(strooband)綁在腳上。以上這些是最為富有的人所能給予的最多數量的聘禮,這些禮品的價值估算不會超過40 rijksdaalders 。至於經濟狀況比較差的人則是贈送300到400個蘆葦製手環,2到3件裙子,相同數目的衣服,總數估計約值2 rijksdaald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