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22 13:52:59歐麥佳

【分享】愛我的人和我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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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我的人和我愛的人…

在很久以前,我還是個瘦子的時候…
曾有人愛我,而這個人,她對我的付出,我覺得不是我要的…
她付出得很多,可是我並不接受,因為我並不愛她…

在很久以前,我曾是個胖子的時候…(現在也是個胖子啦…)
我曾愛過人,我對她無微不至的付出,
可是她也不接受,讓我非常有挫折感,因為她並不愛我…

對於不相愛的二人,(注意,是相愛喔!不是單方面的喔!)
對於不相愛的二人,總是會讓人有拿熱臉貼冷屁股的現象!
不管是你的臉熱,還是他的臉熱…
總是有一個人的屁股是冷的…

所以,因為這樣,我之前說過了,如果在一起不開心,那不如不要在一起!
不相愛的二人,那在一起也沒意義…
因為一個是付出得很累…
那麼累幹嘛呢??

不是嗎?

所以,愛我的人,或是我愛的人,我都不會接受這樣的戀情…

只有當 愛我的人 和 我愛的人 是 同一個人 時,我才肯接受(有點饒舌)…


有人說了,我可以選一個我愛的人,然後慢慢的感化對方,讓對方也愛我…
基本上,這種說法,只是個屁!
對方不愛就是不愛了,就算勉強被妳打動,其實日後出軌的機會也是很大的!
因為對方打從一開始就不是真心的接受妳的愛,
因為對方打從一開始就不是真心的想愛妳…

對我來說,”打動=同情=憐憫”,對方只是同情妳才接受妳!!
對方只是憐憫妳才肯和妳在一起!

再者,也有人說了,那我選一個愛我的人,然後試著接受他的愛!
基本上,這種說法,也勉強算是個屁,因為我覺得這連屁都不如…
這叫做欺騙自己!
連自己的感覺都能欺騙了,那還有什麼事情什麼對象不能騙的呢?
原則上,不相愛的二人,在一起就是格格不入!
在一起就是冰與火的不相融!
不相愛的二人,根本沒資格在一起!

只有相同的心態,這感情才有在一起的必要…

相同的心態喔!不管是相同爛,還是相同好!總之雙方要對等!
不管是彼此都是玩玩的,這樣也好,至少沒有一方吃虧,沒有一方受損…

或是彼此都深愛著彼此,這樣最好啦,不過會有狀況發生…哈哈…
這種狀況就是有異性沒人性…
彼此眼中只有自己的另一半,沒有朋友,沒有家人…
也因為這樣,羅密歐和茱麗葉才能背叛自己的家族…
也因為這樣,歷史上才會有那麼多轟轟烈烈殉情的白痴…

反正,中庸之謂道!要那種對彼此淡淡的愛才有可能在這世界上得到最完美的幸福!
別跟我說什麼轟轟烈烈才叫愛啦…
大火快炒容易燒焦的道理,難道你們不懂嗎?
小火慢燉才能入味!

可能也就是因為我這樣子的態度吧…所以我才會交不到女朋友…哈哈…
不過,這樣子也好,
至少我自己一個人,快樂、快活!比兩個人在一起來得舒坦得多了!


歡迎批評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