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屆新創事業獎申請表格-詹翔霖教授
第12屆新創事業獎申請表格-詹翔霖教授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第12屆新創事業獎申請須知
壹、目的
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形塑台灣成為創業型社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新創事業獎」選拔活動,以鼓勵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蓬勃發展,樹立成功典範,提振創業家精神,帶動國內創新創業之風氣,為經濟注入活水。
貳、參選資格
一、 創業時點
二、 參選標的
須為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流程或服務(包含技術服務、知識服務、商業服務)等,並已商業化或量產(運用)之企業。
參、參選組別
產業類別需符合下列四大類組之一:
一、科技利基產業組
二、創新傳統產業組
三、策略知識服務業組
四、微型企業組
※1.參選企業自行擇定一組別報名,報名後恕無法變更組別。
2.提醒參選單位以「產業別」作為報名組別選擇之優先考量,其次再考量是否符合微型企業規定,提出相關證明 (保險費繳款單明細影本)後,再考量是否選擇參加「微型企業組」。
肆、獎勵方式
就科技利基產業組、創新傳統產業組、策略知識服務業組及微型企業組四大類組,每組選出前3名,各頒發奬金、獎座及獎狀各乙只。
一、金質獎:新台幣30萬元整
二、銀質獎:新台幣20萬元整
三、優質獎:新台幣10萬元整
伍、參選程序
一、 報名時間
102年5月1日至
二、活動網頁
(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網站 http://www.moeasmea.gov.tw
(二)創業圓夢網 http://sme.moeasmea.gov.tw
三、應備文件及申請方式
(一)應備文件:
申請書、基本資料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及新創事業營運計畫書一式10份 (包含正本1份,請標記為正本,副本9份 )。
※申請書請以電腦繕打,並以A4規格裝訂整齊,申請資料繳交後一律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