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6 09:57:11詹翔霖副教授0955268997

第12屆新創事業獎申請表格-詹翔霖教授

第12屆新創事業獎申請表格-詹翔霖教授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第12屆新創事業獎申請須知

壹、目的

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形塑台灣成為創業型社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新創事業獎」選拔活動,以鼓勵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蓬勃發展,樹立成功典範,提振創業家精神,帶動國內創新創業之風氣,為經濟注入活水。

貳、參選資格

一、     創業時點

民國9971 ( ) 之後成立,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二、     參選標的

須為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流程或服務(包含技術服務、知識服務、商業服務)等,並已商業化或量產(運用)之企業。

參、參選組別

產業類別需符合下列四大類組之一:

一、科技利基產業組

二、創新傳統產業組

三、策略知識服務業組

四、微型企業組

1.參選企業自行擇定一組別報名,報名後恕無法變更組別。

2.提醒參選單位以「產業別」作為報名組別選擇之優先考量,其次再考量是否符合微型企業規定,提出相關證明 (保險費繳款單明細影本)後,再考量是否選擇參加「微型企業組」。

 

肆、獎勵方式

就科技利基產業組、創新傳統產業組、策略知識服務業組及微型企業組四大類組,每組選出前3名,各頒發奬金、獎座及獎狀各乙只。

一、金質獎:新台幣30萬元整

二、銀質獎:新台幣20萬元整

三、優質獎:新台幣10萬元整

伍、參選程序

一、     報名時間

       10251日至71 (以郵戳為憑)

  二、活動網頁

      (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網站 http://www.moeasmea.gov.tw

      (二)創業圓夢網 http://sme.moeasmea.gov.tw

三、應備文件及申請方式

(一)應備文件:

申請書、基本資料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及新創事業營運計畫書一式10 (包含正本1份,請標記為正本,副本9 )

申請書請以電腦繕打,並以A4規格裝訂整齊,申請資料繳交後一律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