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5 06:05:01catherinet

衰爆?投資慘賠20萬 查稅再罰百萬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投資理財有賺有賠,但有人卻投資預售屋已賠售,竟還要再付百餘萬的所得稅?地政士全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示意,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就有人合夥投資預售屋,結果事後賠售,竟還要再繳交約114萬稅金的事情。

檢視相片
蕭琪琳暗示兩個伴侶合股投資預售屋,配合承當200萬頭期款,並將名字挂號在其中一人名下。(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蕭琪琳說,張三與李四(假名)傳聞別人投資預售屋,經常僅支付幾十萬,幾個月後轉手就賺了好幾百萬,兩人講好一起投資預售屋,選定一間約1,000萬房子,兩人平均分攤支出建案交屋前的頭款金額200萬,也就是一人承擔100萬,而就以張三名義挂號。情趣用品

但經由2年,兩人不像其他人幸運,沒有將房子成功轉手,在使照下來的前半年,張三還賦閑了,但若是使照下來後,張三照舊沒找到工作,銀行貸款就會下不來,沒法貸款。

檢視相片
張三因為賦閑,憂慮房貸下不來,將合約轉到李四名下。(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扣問發賣單元建議後,就與李四商酌,將合約替換登記名義人,轉到李四名下,否則借使倘使使照下來,沒法貸款的狀態下,兩人就必需一次拿出800萬現款交給建商,之前付出的200萬頭款也會因違約而被充公。

兩邊協定後就到了建設公司,進行換約動作,不久後使照下來,也如願的向銀行貸款成功,就此交屋。

檢視相片
交屋後,兩人連忙將房子交給房仲販售,售出後扣除房仲費,賠了20萬元。(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因為本來就是投資性質,所以一交屋即刻就找了房仲協助販售,一個月後出現了一個買方,討價還價的結果,以1,020萬成交,並給付仲介費40萬,僅拿回980萬,等於賠了20萬出售。

買賣竣事後,依法申報房地合一稅。依照當初買價1,000萬,賣價1,020萬而言,簡單的計較體例是「賣價1020萬-扣除額(1020萬X0.05)-買swag情趣用潤滑液品價1000萬=-31萬」,申報後是負數,因為沒有獲利,所以沒必要繳房地合一所得稅。

檢視相片
情趣用品
衡宇售出後3個月,兩人收到國稅局來函要求解釋換約進程。(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3個月後,兩人忽然收到國稅局來函,要求供給兩人換約時的付款體例,假如兩邊沒法提出金流證明,而是直接換約,將視同此次換約為張三的「斷頭行為」,認定李四就是以800萬買下張三的合約。

而房地合一稅計較方式買價的部份就會釀成800萬,也就是原本賠售20萬,反而釀成獲利169萬,除了補緝獲利45%,也就是76.05萬的金額外,還需繳納0.5倍的罰金,合併罰金與稅金,兩人必須再付出114.075萬給國稅局。

檢視相片
蕭琪琳建議,合夥投資房地產時,應具體記實每一筆金流並留下紀錄。(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蕭琪琳說,本來賣價1,020萬扣除40萬仲介佣金後,該項投本錢來是小賠20萬,但由於合股與換約時沒有細心保留根據,最後被懷疑現實買保險套價是800萬,如果國稅局不採納註釋,他的下場,真的太慘了。

建議合股投資房地產,可找專業人士協助擬定合約,並詳實記實每筆金流,以便在將來轉手後,在國稅局找上門時,可以提出公道、合法的證據,避免衡宇賠售後,還需要面臨難以解決的稅金問題。

▼【永豐建經】合夥投資預售屋 下場卻超慘!(影片來自YouTube-永豐建經頻道,若遭移除請見諒)



本文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E8%A1%B0%E7%88%86-%E6%8A%95%E8%B3%87%E6%85%98%E8%B3%A020%E8%90%AC-%E6%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