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8 15:31:31林先生0960-783870

離婚登記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兩願(協議)離婚
誰要來辦
由兩願(協議)離婚之雙方當事人(要離婚的兩個人)均需到場。
要到哪辦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要帶什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離婚當事人雙方(要離婚的兩個人)的國民身分證。
  2. 離婚當事人雙方(要離婚的兩個人)的戶口名簿。
  3. 離婚當事人雙方(要離婚的兩個人)的印章。(簽名也可)
  4. 離婚協議書。(貼心叮嚀_01)
  5. 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
  6. 換證規費每張50元、換領戶口名簿規費每份30元。
  7. 但在國外離婚生效,僅需備妥當事人其中一方的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簽名也可﹞及上述4至6項文件即可。
貼心叮嚀
  1. 離婚協議書須有2位證人簽名或蓋章,若有未成年子女請於協議書上載明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歸屬。
  2. 在國外作成離婚證明文件正本及中譯本應經駐外館處驗證,離婚證明文件加註「符合行為地法」之字樣者得單方申辦,如駐外館處僅就原文驗證,中譯本須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另與大陸地區人民離婚證明文件須經海基會驗證;大陸法院判決離婚者,所持民事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須再經我國法院裁定認可。
  3. 本市夜間也有提供此服務至夜間八點為止。 但當事人之一方戶籍在外縣市者,該外縣市未實施夜間服務者,則僅能先行收件。 (可事先打電話至戶所確認欲申辦當日有夜間服務,再去辦理喔!)
  4. 因為國民身分證基於安全考量,我們夜間不製發國民身分證。 所以如果要當天辦好的話,請您盡量在下午四點半前到所辦理。 否則必須要等到第二個工作天早上九點半以後才能領到國民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