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5 22:32:36術龍

0090【靈樞、官針第七第005文】

黃帝內經、靈樞

官針第七

005文

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刺之,微內針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脈氣也。

脈淺者勿刺,按絕其脈乃刺之,無令精出,獨其邪氣耳。

所謂三刺則穀氣出者,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再則陰邪出者,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間也。

已入分之間,則穀氣出。

故刺法曰:始刺淺之,以逐邪氣而來血與後刺深之,以致陰氣之邪最後刺極深之,以下穀氣。

此謂也。

故用針者,不知年之所加引,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可以為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