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本活動由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主辦,凡參加活動者,有登錄資料不實或違反本活動各項規範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
(二) | 參賽者不限參加件數,可投稿多件參賽作品;各獎項領獎人須為得獎人,並於徵選結果公告後提供身分證影本及授權同意書正本文件。 |
(三) | 參賽作品請以郵寄方式送件,繳交方式請依第六點徵選規則中規定之方式繳交,作品請於99年10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至資安海報徵選活動小組收。 |
(四) | 請參賽者務必填寫正確資料,如經審核資料不完整或資格不符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該海報獲選之權利。 |
(五) |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
(六) |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品。 |
(七) |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
(八) | 活動結束後,將於99/11/5於本活動網站公佈徵選結果。 |
(九) | 請仔細填寫獎品郵寄通訊資料,若郵遞失敗,須由得獎人自行負擔重寄費用或自取,領獎期間至99/12/31止,逾期視同放棄獎項不予保留。 |
(十) | 若報名海報徵選活動,表示已同意將個人真實姓名、郵寄地址及聯絡電話提供主辦單位做為獎品寄發資料處理之用;獎品或兌換券寄達經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拋棄、損毀,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補發獎品,相關稅務問題應由得獎人自行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