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_017
■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吉祥_017
▽017_吉祥。2005.06.02.四 00:14:20
▽017_吉祥。2005.06.02.四 00:14:20~22:00:00
[00:14:20]等死的女人(阿山哥的棄婦):
我好累!沒有理由自殺,也沒有活下去的理由。
[22:00:00]阿文說:
吉祥‥
小時候,所喜歡穿的衣服,長大了,就再也穿不下了。
當衣服穿不下的時候,那就表示‥自己已經長大了。
衣服不合身,穿不下了,怎麼辦呢?
穿不下的衣服,丟了,可惜!
留著穿不下的衣服,可以當個「紀念」——
但除了「紀念」,衣服再也沒有它的功用。
而除了‥丟掉、留下之外,其實‥還有一個選擇,那就是‥送人。
把它送給‥穿得下它的人——人家穿得漂亮,也該為人家高興吧!
感謝那件衣服吧!因為‥它也曾經‥讓妳漂亮、讓你高興過啊!
又有誰,從小到大,就只喜歡‥一套衣服的呢?
又有誰會說‥「除了那套衣服,我再也不穿‥其它衣服了!」呢?
為一件‥再也穿不下的衣服——生氣、傷心、怨恨、痛苦……
還真的是‥傻;真是的‥笨啊!
其實‥我們真正「需要」的,不是「衣服」本身——
而是需要‥衣服帶給我們的‥溫暖、漂亮、快樂。
要知道‥每件衣服,其實‥都有同樣的功能啊!
長大了,還可以穿‥其它漂亮的衣服呀!
其它衣服,同樣的,能夠帶給自己溫暖、漂亮,和快樂呀!
愛,難道就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嗎?
曾經何時‥愛,讓人變得‥如此「自私自利」?
當對方,不再能夠、不再願意‥滿足自己的「需求」時,就怨、就恨……
會怨、會恨,都只是在證明‥其實‥自己根本不是愛他,而是‥只愛自己。
什麼叫作「愛」?
愛一個人,難道不是希望‥能帶給對方快樂嗎?
愛,難道不是‥「他能快樂,我也快樂」嗎?
如果‥我再也不能讓他快樂,而只能帶給他‥痛苦、煩惱、傷心,那麼‥我又豈能說‥我是真的「愛」他呢?
如果‥離開對方,才能讓他快樂的話,那麼‥也只有離開他,才能證明‥自己是真的愛他啊!
阿山哥誤妳十二年,那妳要誤自己幾年?
過去,是阿山哥在傷害妳;現在,是妳在傷害妳自己!
過去,是阿山哥對不起妳;現在,是妳對不起妳自己!
別老是「呆」(待)在那裡‥自憐自艾了!
如果‥妳想要自由、快樂,那麼‥就放他自由、快樂去吧!
放他自由、快樂了,妳也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快樂。
阿文
2005.06.02.四 22:10:12
============================================================
※舊文整修,重舖於「新聞台」。2026.07.24.五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吉祥_017。2005.06.02.四 00:14:20
https://mypaper.pchome.com.tw/avun01/post/1385125646
※佈告於臉書。
※內存於:我的網站/01/B/B8/B8/B8x/008-gi_02.htm
■標籤:#好累 #理由 #喜歡 #衣服 #已經 #長大 #紀念 #功用 #選擇 #漂亮 #高興 #感謝 #需要 #溫暖 #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