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6 06:00:00阿文

◎兔子的罪狀

■政治寓言

   ◎兔子的罪狀

                    ⊕潘文良

  老虎為森林之王,平時,最喜歡獵食兔子,每次捉到兔子,在咬死兔子之前,總要掰一個理由,說是為了讓兔子,覺得「罪有應得、死有餘辜」。
  但觀虎王所謂「兔子的罪狀」,實在是「莫名其妙的離譜」,茲列舉如下‥
・遇到森林之王,沒打招呼,撒腿就跑,太沒禮貌!
・滿身白毛,實在太刺眼。
・滿身黑毛,實在不顯眼!
・滿身灰毛,實在太醜了!
・耳朵太長‥明明只有兩隻耳朵,卻長得那麼長,顯然是想竊聽,大王處理森林
 政務的機密!
・眼睛太紅‥必是對大王,英明領導,感到眼紅(嫉妒),內心充滿反叛的火苗。
・三瓣嘴脣‥說話不乾不脆,嘴脣還要分三瓣,顯然是個兩面三刀、愛搬弄是非的
 小人。
・跑得太快‥在大王面前,展現爆發力,分明是想挑釁,大王的權威,試圖賽跑,
 超越王室尊嚴。
・愛吃紅蘿蔔‥紅蘿蔔,長在地下,你偏要去拔它,這是在破壞,森林土木工程,
 嚴重危害生態建築。
・生太多孩子‥一家子,繁殖得這麼快,分明是想搞人口擴張,意圖發動群眾政變
 ,推翻王位。
・走路用跳的‥有路不好好走,偏要一蹦一跳,這是在藐視,地心引力,對大地的
 沉穩,極其不敬。
・尾巴太短‥身為森林子民,尾巴竟然短到看不見,一定是在裡面,藏了違禁品,
 不敢見人!
・牙齒太長‥門牙長得那麼突出,顯然是為了,偷偷啃咬森林公共設施,破壞國家
 建設。
・鼻子老是在動‥整天聞來聞去,肯定是在,蒐集情報,刺探王國軍情。
・鬍鬚太多‥臉上長那麼多鬍鬚,顯然是裝老成、冒充長者,企圖影響森林輿論。
・眼睛長在兩邊‥別的動物,多半往前看,兔子卻兩邊都看得到,分明是在監視
 四方,圖謀不軌。
・膽子太小‥一有風吹草動,就逃跑,這是對森林之王,威儀的極大不信任。
・膽子太大‥明知大王喜歡吃兔子,竟還敢住在森林裡,分明是在公然挑戰王權。
・白天躲起來‥不在公開場合活動,顯然是在秘密集會,從事地下組織活動。
・晚上出來‥趁夜行動,形跡可疑,一看就是在策劃陰謀。
・腳掌柔軟‥走路沒有聲音,顯然是在練習潛行,準備偷襲王宮。
・洞穴挖太多‥到處挖洞,是在建立地下交通網,方便叛亂時,迅速轉移。
・耳朵會轉動‥耳朵可以轉來轉去,顯然是裝了秘密雷達,監聽王國情報。
・看見大王就發抖‥發抖就是心虛,心虛就是做過壞事。
・看見大王不發抖‥不害怕,就是不尊敬,明顯心懷不敬。
・蹦跳時,太輕快‥動作這麼輕盈,分明是在炫耀體能,暗示王者年老體衰。
・尾巴一晃一晃‥那麼小的尾巴,還要晃動,顯然是在打暗號,聯絡同黨。

 
  頗有好事官員,整編虎王所謂《兔子的罪狀》,如下‥
・關於兔子,快速逃離現場一事‥
 兔子每於王者,視察期間,立即高速撤離,未履行基本迎駕禮儀,顯有消極抗命
 之嫌。
・關於兔子,蹦跳之行為‥
 查兔子日常行進,多採跳躍方式,未依森林通行慣例之「穩步前行原則」,
 恐對森林交通秩序,造成不良示範,情節重大。
・關於兔子,耳朵過長問題‥
 經觀察,其雙耳,異常修長,且具高度旋轉能力,疑似具備遠距離,聲音接收
 功能,恐涉未經許可之情報蒐集活動。
・關於兔子,紅眼現象之調查‥
 兔子雙目長期呈紅色狀態,疑涉對王者威儀之嫉視心理,恐影響森林政治穩定。
・關於兔子,繁殖數量過多問題‥
 兔子族群,繁衍速度過快,未依森林人口管制之精神,恐導致物種比例失衡,
 並可能形成,集體行動之風險。
・關於兔子,挖洞行為一事‥
 兔子長期進行,地下掘洞作業,未經建設主管機關核准,疑屬非法地下工程。
・關於兔子,尾巴過短一事‥
 兔子尾部結構,過於簡短,難以目視其內部情況,不排除藏匿違禁物品之可能。
・關於兔子,進食紅蘿蔔一事‥
 兔子頻繁拔取地下植物,對森林土壤結構,造成破壞,恐影響長期生態建設。
・關於兔子,夜間活動‥
 兔子於夜間出沒頻繁,活動時間,未依一般日行動物作息規範,形跡可疑。
・關於兔子,沉默寡言‥
 兔子平日,少言寡語,未主動表達,對森林王權之支持,恐涉思想消極。
・關於兔子,過度警覺‥
 兔子對環境,反應過於敏感,稍有風吹草動,即刻躲避,此種行為恐,顯示其
 內心不軌。
・關於兔子,外貌可愛問題‥
 兔子外表,過於可愛,易博取其他動物同情,可能形成輿論優勢,對王權形象,
 構成潛在競爭。

 
※寓意
  這是則充滿黑色幽默的寓言,正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森林之王‥老虎,還真的是個‥霸道總裁!
 ⊕一、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當強權者,想要除掉某人時,任何荒謬、無理,甚至自相矛盾的理由,都能成為藉口——乃至「莫須有」,也可以。
 ⊕二、弱肉強食,殘酷現實。
  在缺乏公義的環境下,弱者無論怎麼做、長成什麼樣,都無法逃脫強權的宰制,因為‥規矩是由強者制定的。
 ⊕三、權力的傲慢。
  老虎明明是為了生存而獵食,卻還要偽裝成「正義」的化身,賦予受害者罪名,這反映‥強權者,不僅要奪取利益,還要掌控「道德解釋權」的醜惡嘴臉。
  正所謂‥「講話無天良,要刣免理由。」

 
  潘文良詩曰‥
森林之王掌威權,欲加罪名隨口編。可憐兔子總含冤,不知何時見青天!
 
【講話無天良,要刣免理由。——潘文良】
  ㄍㆲ ㄨㆤ├ ㆠㄜ├ ㄊㄧㄢ├ ㄌㄧㄤˊ , ㆠㆤ ㄊㄞˊ ㆠㄧㄢ ㄌㄧ ㄧㄨˊ 。(漳)∥
  ㄍㆲ ㄨㆤ├ ㆠㄜ└ ㄊㄧㄢ├ ㄌㄧㆲˊ , ㆠㄨㆤ ㄊㄞˊ ㆠㄧㄢ ㄌㄧ ㄧㄨˊ 。(泉)
  kong2~1 ue7 bor5~7 thian1~7 liang5 , beh4~1 thai5 bian2~1 li2~1 iu5 。(漳)∥
  kong2~1 ue7 bor5~3 thian1~7 liong5 , bueh4~1 thai5 bian2~1 li2~1 iu5 。(泉)
⊕說話不講天理良心,想要殺掉對方時,根本不需要,任何正當理由。
 形容強橫無理,與權力傲慢。
 當一個人,喪失良知,且掌握生殺大權時,會隨意編造藉口,來加害他人。
 反映‥弱肉強食、毫無公義可言的殘酷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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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舖於「新聞台。潘文良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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