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8 06:00:00阿文

◎欲加之罪刑

■政治寓言

   ◎欲加之罪刑

                    ⊕潘文良

  蜘蛛在樹林裡,織了張大網。
  一隻蜻蜓飛來,撞上了蜘蛛網……
  蜘蛛隨即上前,吐出絲來,將蜻蜓給綑了,高聲宣布道‥
「你這隻蜻蜓,侵犯我的私有領地——我宣判你死刑,當我的午餐!」
 
  不久——
  一隻蝴蝶飛來,闖進了蜘蛛網……
  蜘蛛隨即上前,吐出絲來,將蝴蝶給綑了,高聲宣布道‥
「你這隻蝴蝶,侵犯我的神聖家園——我宣判你死刑,當我的晚餐!」
 
  不久——
  一隻藍鵲飛過,撞破了蜘蛛網,頭上、身上、翅膀,黏了一堆絲,不禁忿怒,於是飛回頭,伸出利爪,抓住蜘蛛,叫道‥
「你這隻蜘蛛,在航道上,私設障礙物,妨礙交通安全——
 我宣判你死刑,當我的點心!」
藍鵲隨即將蜘蛛,給啄死了。
 
※寓意
  這則故事,展現權力關係的相對性,與因果循環。一
 ⊕一、強權即公理的諷刺
  蜘蛛對蜻蜓、蝴蝶,冠上「侵犯領地」的罪名,其實,只是為了掩蓋,其「弱肉強食」的本質——
  這諷刺擁有權力者,常自訂規則,將私慾合理化。
  正如諺語所謂‥「得了便宜還賣乖。」
  台諺‥「贏徼佫要贏話。」
(賭博贏了錢,還要出言酸人、凌人。)
 ⊕二、一山還有一山高
  蜘蛛在小昆蟲面前,是裁判官,但在藍鵲面前,卻成了「障礙物」。
  這警示‥人不能因一時的優勢,而不可一世,因為‥更高層次的強權或變數,隨時會出現。
  故有諺云‥「人外有人、天外有人。強中自有強中手、一山還有一山高。」
 ⊕三、立場決定的罪名
  同樣的行為‥築網、飛翔,在不同立場下,有不同的詮釋‥家園、障礙。
  這揭示‥世間所謂的「罪名」,往往是由強者,或勝利者,根據自身利益,所定義的。
 ⊕四、因果報應的循環。
  蜘蛛以「死刑」,加諸他人,最終,自己也落入,被判「死刑」的命運,正應了‥「害人終害己」的因果鐵律。

 
  潘文良詩曰‥
自設法條定罪刑,網羅弱小餐生靈。誰知天外飛來禍,惡霸亦歸作點心。
 
※詩解‥
 首句‥描述蜘蛛私設法規,隨意判定他人生死。
 次句‥呈現其仗勢欺人、捕捉弱小,以滿足私慾的行為。
 三句‥轉折說明局勢變化,更強大的力量(藍鵲),突如其來,原有的規條,瞬間無用。
 結句‥總結全篇,那些平日霸道橫行的人,最終也會被命運,或更強者吞噬,難逃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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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舖於「新聞台。潘文良著作集」。
◎潘文良政治寓言《欲加之罪刑》。2026.02.08.日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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