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鴉的禮教
■政治寓言
◎烏鴉的禮教
⊕潘文良
有一個烏鴉聚居的國度,名為「金烏國」。
金烏國王,因極度仰慕鳳凰的優雅,總認為‥烏鴉原本的啼叫聲,太過粗俗;飛行的姿式,也缺乏美感,於是決定,推行一套《鳳凰禮儀大法》。國王規定‥
一、鳴叫時,必須壓低嗓門,模仿鳳凰的清脆囀音,違者判處監禁一個月。
累犯五次者,判處割去舌尖;累犯十次者,判處割去舌頭。
二、飛行時,翅膀拍動的頻率,必須固定,且降落時,必須優雅地,單腳著地,
若有不慎跌倒,或拍動過快者,視為「有辱國體」,判處監禁一個月。
累犯五次者,判處折斷一腳;累犯十次者,判處折斷兩腳。
然而,這些規定,卻只針對烏鴉百姓。
國王與其眷屬、近臣,因為‥根本無法做到,所以‥依然可以在宮殿裡,隨意喧嘩,甚至在酒後,歪歪斜斜地飛行,理由是‥
上位者,已盡得真意,不拘小節。
這套法律實施後,烏鴉百姓們,為了避免受罰,開始集體噤聲;飛行時,也戰戰兢兢。
烏鴉警察們,整天到處巡邏,忙著逮捕那些,違法的烏鴉群眾。
因為法律條文模糊,解釋權,全在烏鴉法官嘴裡——
法官說‥「你這叫聲,叫得『不夠鳳凰』,你就是罪犯。」
烏鴉百姓,為了求生過活,開始向警察、法官,進貢光亮亮的金子、亮晶晶的寶石。
警察們,靠著「執法權」;法官們,靠著「解釋法律」,因而大發橫財。
沒能力賂賄的,也只好入監服刑,因此,一時間,牢滿為患。
一年後——
金烏國,表面安靜,內部卻充滿了,腐敗與怨恨。
金烏國王,心想改革,於是請了睿智的貓頭鷹,來當顧問。
貓頭鷹建議道‥
「天性不可違,烏鴉就是烏鴉。
應廢除那些‥裝模作樣的禮條,改以簡明公正的法規,保護弱小即可。」
那些靠著收賄致富的執法烏鴉,聽後,紛紛抗議,聲稱‥
「這是國王的英明之法,廢了《鳳凰禮儀大法》,國家必亂,乃至衰亡!」
金烏國王,擔心地位動搖,也就不敢改革。
後來,鄰國的鷹族入侵。
烏鴉百姓們,因長期被禮儀束縛、不敢隨意飛行,且身心俱疲的,完全喪失,應敵的能力——數百千隻烏鴉,都成了鷹族的餐點……
混亂過後——
烏鴉百姓們,再也受不了了,於是群起反抗,發動革命,將那些,平時藉法律之名,行勒索之實的警察、法官與國王推翻。
新繼位的鴉王,拆毀了華麗的宮殿,與堅固的牢籠,對大眾宣告‥
「我們不再學鳳凰,我們只做烏鴉。」
從此,森林裡恢復了喧鬧,卻自在的啼叫聲;犯罪也消失了,因為再也沒有,需要為了「不像鳳凰」而受審,烏鴉們,又找回了真正的尊嚴與安定,過著自由自在的生活。
※寓意
故事在批判虛偽禮教、權力雙標、法律濫用,與文化自我否定。
一個國家,最危險的,不是人民不夠高貴,而是統治者,要求人民扮演不是自己的東西,再用這個標準,懲罰他們。
否定自身本質,盲目崇拜外在的「高貴典範」,違反天性的制度,必然導向壓迫與崩潰,
制度若建立在,否定人性與現實之上,只能靠恐懼維持,終將瓦解。
當「是否有罪」,取決於執法者心情與解釋權時,法律就不再是規範,而是勒索的工具。
權力者,自認高於規則,規則只用來約束弱者,道德成為身分特權,而非普遍原則。
當法律不約束權力,只約束人民,革命只是時間問題。
腐敗,不是個別道德問題,而是制度必然結果;
被馴化的人民,無法抵抗外敵;但壓迫,會逼出反抗、革命。
尊嚴來自承認自己是誰,而不是扮演他人。
潘文良詩曰‥
強學他樣失本真,苛條嚴律困孤身。公堂盡是貪婪客,解脫方知自在因。
※詩意
嘲諷盲目模仿他人、追求虛假文明,反而丟失,原本淳樸的天性。
那些違背自然規律的繁瑣法律,只會成為束縛人民身心的枷鎖。
在不合理的制度,與自由心證的判決權下,執法者,往往變成了‥藉機歛財的貪官。
唯有廢除虛假的偽裝枷鎖,回歸自然真誠,才是社會真正安定快樂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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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舖於「新聞台。潘文良著作集」。
◎潘文良政治寓言《烏鴉的禮教》。2026.01.17.六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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