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3 00:00:00阿文

◎某老師_下

■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某老師_下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十一

  任何人,只要不否認的話,那每個人,都曾恨過,自己的父母(或是某人)。
  若有人說‥
「我要感謝,我的父母,小時候常打我、罵我……
 才沒有讓我,誤入歧途……我才有今天的成就。」
  那他是在說謊!
(而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在說謊——
 這麼說,正好使自己打罵孩子的行為,成為「理所當然」的——
「看!我就是被打罵,才有今天的成就;
 所以‥我也要用打罵,來『成就』我的孩子。」
 其實,這不過是在‥
 掩飾父母打罵自己,是因為恨;掩飾自己打罵孩子,是因為恨」罷了!)

  當知‥
使他成就的,不會是打罵——因為打罵,是「恨」的行為。
恨,只會殺傷、只會毀滅;只有「愛」,才是「創造性」的!
使他成就的,是「愛」,也許他從別人那兒,或是從父母那兒,得到了愛,
而這愛,使他成就。(小孩對父母,常是又愛又恨的——愛恨交織。)
 
  想到了個笑話‥
  一個小孩,在公園裡,哭得很傷心。
  鄰居的阿姨看了,便問道‥
「阿弟!你怎麼哭得,這麼傷心呢?告訴阿姨,你為什麼哭呢?」
  阿弟哭道‥「爸爸、媽媽……打我、罵我……」
  阿姨便安慰阿弟說‥
「孩子啊!玉不琢,不成器;鐵不打,不成具——打是情、罵是愛啊!
 爸媽打你、罵你,是愛你啊!
 愛之深,責之切……
 你爸媽,是『恨鐵不成鋼』,才會打你、罵你的啊!」
  阿弟聽了,擦了擦眼淚,破涕而笑,不禁叫道‥
「真的嗎? 那等我長大,我也要——好好的,『愛』他們一頓!」

 
  小孩長大了,他了解‥打罵,並不是愛。
  所以‥他不敢用打罵,去「愛」他的父母。
  同時,他也知道‥基於法律、基於道德、基於種種原因——
打父母是錯的,不能打自己的父母。
  於是‥他把對父母的恨,給「壓抑」住、給「隱藏」住、「掩飾」住,甚至「偽裝」得對父母很「孝順」——
可是‥當孩子犯錯的時候,他就正好,乘機「借題發揮」,忍不住的發作了(對父母的恨),於是就‥打罵孩子一頓。
  孩子犯錯,讓他的打罵,有了好理由——
「孩子不乖、不聽話,就是要『教訓』——我在教訓我的孩子,不行嗎?」
(沒人敢說不行,頂多勸他‥「別再打了」而已!)
  當知‥
打罵孩子,在孩子犯錯時,就成了一種「合理化」的行為——
「打在兒身、痛在娘心」,這是「自欺欺人——掩飾罪惡感」的說法,
其實‥打罵孩子,是在「出氣」;
是在報復父母(或某人,如師長、丈夫、上司等),加諸於自己身上的恨——
所以‥打罵孩子,會帶來一種「報復」的快感——
打的,不是孩子,而是自己所憎恨的父母(或某人)。
(「合理化」的行為‥大家錯了,就變成對的。)
孩子犯錯,打罵孩子,並不是「理所當然」的——
那只是「藉口」,只是把對父母(或某人)的恨,轉移在孩子身上,遷怒孩子——
拿孩子當出氣筒罷了!
  而孩子,較無「自制力」,他壓抑不住,心中的恨,也不懂得隱藏心中的恨,更不會掩飾、不會偽裝——
因為‥拿大人沒辦法,於是‥
忍不住的,就欺負弱小;欺負阿貓、阿狗,拿他們出氣;
或是「破壞東西」,來發洩情緒。
 


 ⊕十二

  阿文的表弟,是「海軍陸戰隊」退伍的,在訓練的過程中,他的體會是‥
「只有被打,才知道‥如何去打人。」
  一個從小未被打罵過的大人,在孩子犯錯時,他是「不知道」(想不到),要去打罵孩子的。
  大人其實是愛小孩的,卻把愛,給隱藏起來,而打罵孩子,是因為‥
大人恨父母,想打罵父母又不行,結果‥孩子就成了代罪羔羊——
從打罵孩子當中,得到打罵父母(報復)的快感——
一種不滿(恨)的情緒,得到發洩時的快感。
  可曾注意到‥小孩原本抱著小狗,又親又愛的,可是,突然「想到什麼」似的,就把小狗,狠狠的,摔到地上,又打又踢的呢?
  他本來是愛那隻小狗的,可是‥他想到父母打他的情景——
於是‥他就把小狗,當成父母一樣的打罵了。
  有的小孩,喜歡「破壞東西」,除了「好奇心」之外,便是基於「恨」——
大人一氣起來,也常會用「摔東西」,來發洩情緒啊!
  小孩子的殘忍,都是大人們,教給他「恨」的結果啊!
  人在被別人打罵的時候,無不是希望,也去打罵別人——自衛嘛!
於是‥勢力(權力)可抗拒的,就吵架、打架;
勢力(權力)不可抗拒的,就懷恨在心,伺機報仇啊!
 
  打罵、責罰,本是一種「恨」的行為。
大人在打罵小孩時,便是在恨孩子(其實是在恨他的父母);
而小孩在受打罵時,他便會感受到,大人對他的恨——
大人其實,都是愛小孩的,但是‥所用的方法不好,乃至方法不對,
只會讓孩子,感受到恨;感受到自己是「不被愛的」——
於是,他也恨大人,他是恨不得,殺死打罵他的人的——
若可以的話,他真會殺了大人的——
就像他捏死一隻螞蟻那樣,但是‥他「沒辦法」,也「不可以」,
然而,他心裡面,就是恨不得,大人死掉——
可是‥這種想法,又使他有了「罪惡感」‥
〔我怎麼可以,希望他(父母)死掉呢?這是不對的啊!〕
  同時,他也對自己的想法,產生了「恐懼」‥〔我怎麼會有這種念頭?〕
於是,他就恨自己‥〔為什麼要這麼想?〕 接著,他又會害怕地想‥
〔我想報復父母,父母會不會知道? 如果父母知道了,那他們會不會報復我?〕
如此反反覆覆,活在怨恨、恐懼、懊悔之中——苦惱不已……
(社會上,有子女殺父、殺母的——
 他們是「忍不住」了,所以把想殺父母的念頭,付諸於行動……
 結果‥沒人「同情」他們,而且,人人指責他們的不對,
 然而,指責他們不對的人,終究不過是在「掩護」,
 自己內心,想殺死父母的「罪惡感」罷了——
 內心深處,恐怕是叫著‥「殺得好!殺得好」呢!
・古有「大義滅親」者,得到無比的歡呼、推崇、愛戴——
 「有那樣不仁、不義的父母,真是該殺呀!殺得好!殺得好啊!」
 該殺的,其實不是父母——而是父母心中的「恨」!
 只是‥「恨,總是跟著人」嘛!「有人才有恨」。
 於是‥為了「報仇雪恨」,只好……連人一起毀了。)

 


 ⊕十三

  恨別人的同時,其實就是在「恨自己」——
恨自己,為什麼不得人愛? 心想‥
〔我是不是,不值得別人愛? 別人才會不愛我?〕
於是,連自己也看不起自己、討厭自己;
無法肯定自己、對自己沒信心,也就變得自卑、怯懦、退縮——自暴自棄。
恨別人,為什麼不愛自己? 恨自己,為什麼沒人愛?
恨自己,為什麼,那麼令人可恨?
又為恨別人,而感到害怕‥〔我怎麼會有恨人的想法呢?〕
卻也又感到可恥‥〔我怎麼可以恨別人?〕
同時,也產生疑慮、猜忌‥
〔我恨他,他必定也會恨我……我想報復,他要是知道,必定也會加害我……〕
  這真是一種「錯綜矛盾」的情愫、一種「惡性循環」的行為。
 
  想到這麼個笑話‥
  一個阿公,打自己的孫子。
  孫子的父親,看了很不高興,便伸手,打起自己的臉。
  阿公看了,便問道‥「兒子啊!你為什麼打自己?」
  孫子的父親,便叫道‥
「你打我的兒子,我很心痛,所以‥你打我的兒子,我也要打你的兒子啊!
 你教我心痛,我也要教你心痛啊!」

 
  萬物面對外來的橫逆,首先反應是「恐懼」,想要「躲藏」來「保護」自己,接著,便會想到要「抵抗」,來「保衛」自己。
  可是‥有的人,卻會「傷害自己」——
可見得‥那些「自虐狂、被虐狂」,都是把自己,當成所恨的對象來虐待——
虐待自己(自甘墮落),其實,就是在報復別人啊!
而從「虐待」(自己)之中,得到「報復」時,「渲洩怨恨」的快感。
 
  人們遭受蚊子侵擾,便打死蚊子——因為‥蚊子小,好欺負。
  若是面對的是獅子、老虎,則膽顫心驚——
因為‥獅子、老虎,力量比人大。
但是‥手裡若拿著槍,或是獅子、老虎,被關在籠子裡,那情況,就不一樣了——
人們也就會是「有『勢』無恐」也!
(所以‥每個國家,都拚命的研發武器,
 以為武器,可以保護自己、給自己安全感,以為「有勢無恐」——
 然而,睡在核子彈旁邊的科學家,卻時時擔心‥
 核子彈,會「莫名其妙」的爆炸……
 製造武器,是因為人類的恨,不能釋懷——
 人類,將這麼因為‥「恨來恨去」的「惡性循環」,而導致「自我毀滅」。)

  小孩不聽話、不乖、犯錯,就像蚊子一般,侵擾到大人的「尊嚴」——
尊嚴受到孩子的挑戰;於是‥為了維護尊嚴,便對孩子,加以責罰。
像法律一樣,對罪犯判決,是在維護法律的「尊嚴」。
  大人們,常對孩子吼道‥
「我告訴你幾百遍了,你為什麼還不聽呢? 你為什麼還要這麼做呢?」
心裡卻想‥〔我真是沒面子——沒辦法,制伏你……我就不信!〕
於是‥就更加以打罵,久而久之,就成了「虐待」(台語叫「苦毒」)
  因為孩子不乖、不聽話,而打罵孩子,其實是因為‥
〔孩子不服從我,令我的權威受損,所以我很生氣。〕
  打罵孩子,便是在展現、彰顯、鞏固自己的權威——
欺負孩子,是因為孩子還小(沒能力反抗),好欺負嘛!
  孩子在大人面前,是自卑的——
大人的身材高大、噪門大、巴掌大、拳頭大、力氣也大……
孩子感受到,一種壓力,這常使孩子,感到害怕。
  孩子因為小,所以得不到權力,也得不到大人的尊重——
被打罵時,一再使他的「尊嚴」(自尊心),遭受損傷、摧殘……
然而,他還是得「活下去」呀!
為了「活下去」,於是就只好「厚起臉皮」來,裝作「不怕」打罵,
結果‥也就應驗了台諺所謂‥「踥罵呣聽、踥拍呣驚。」了。
 
  當知‥
「打,是一種身體上的刑罰;罵,是一種心靈上的羞辱——
 缺乏修養的人,是受不住的。
 打,是對身體的憎惡;罵,是對心靈的憎惡。」

  小孩在大人們,不好的、錯誤的教育下,變得憎惡自己的身心,簡單的說‥
不愛自己(的身心)——不愛自己,又如何去愛別人呢?
小孩從小,就學到了「恨」,於是‥恨自己,又恨別人。
  想想那些「古董痴」,對於自己擁有的古董寶貝,無不細心照顧,愛護倍至,豈肯毀傷呢?
  大人們,是何其的「殘忍」呢?
如是狠心地‥用手腳棍棒欺凌,傷害小孩的身體;
用言語態度羞辱,傷害小孩的心靈……
  大人們,若非僧惡身心,豈肯毀傷,小孩的身心呢?
 


 ⊕十四

  孩子常希望自己,趕快長大——
長大了,也就有「權威」(權勢、威力)——可以「對抗」權威了。
  結果‥等到他長大的時候,他卻發現‥父母「還是」比他大……
無法將長大後,所得到的權威,加諸於父母——
只好加諸於孩子身上(孩子,成了代罪羔羊)。
  大部分的孩子,受到權威的壓迫時,都只是嚇得像隻「沉默的羔羊」一樣。
  但是,有些較有能力的孩子,則會帶頭搗蛋、破壞——
他是在對抗權威啊!(遊行抗議,常是帶著「破壞」的。)
會跟從的孩子,是因為‥他也想對抗權威。
  其實,人是憎恨「權威」的(而希望得到「尊重」的)——
大人(父母、老師、長官、老闆、上司)常常「使用權威」,來支配、指使小孩(下屬),乃至「利用權威」,來脅迫、強制小孩(下屬)。
  任何人,都痛恨被權威所「欺壓」——
在受到權威欺壓的同時,心中無不想要抵抗(自衛),
但是‥往往基於自身的弱小等,種種限制,而無法抵抗,
只能默默承受,而積恨在心;冥冥之中,萌生「報復」的心理,
一旦有機會,明槍也好、暗箭也好,總是「一報為快」——
但是‥大部分,都受限於種種原因(譬如‥對方是自己的父母),
而無法進行報復行動。
  當小孩(比自己弱小、地位低的人),「犯」到自己時,下意識裡,便浮現自己,犯到大人,被權威欺壓時的情景,於是‥心起瞋恨,便將眼前的小孩(弱者、下屬),當成是報復的對象,而用「比他強大」的權威,去欺壓他——
於是從中,得到報復時,發洩情緒的快感——
結果‥目前的小孩,變成了自己;而自己,變成了過去,欺壓自己的大人。
(如果,他能夠找過去欺壓他的人,報復的話,怨恨得以抒解,
 則其他無辜者,也就不會成為代罪羔羊了;
 只是‥基於種種原因,無法向過去,欺壓他的人報復,
 於是‥就把恨,發洩在別人身上……
 如是‥惡性遺傳——冤冤相報無了時。)

 


 ⊕十五

  小孩總是想‥
〔為什麼大人可以這樣、可以那樣?
 為什麼大人,可以打我、罵我?
 為什麼大人,可以欺負我?〕
  小孩的結論是‥
〔因為‥大人比我大——
 身材比我大、噪門比我大、巴掌把我大、拳頭比我大、力氣比我大……
 所以‥他有「權威」,可以打我、罵我、欺負我……〕
  於是‥小孩便希望自己快長大——長大了,就有「權威」(權勢、威力)——可以對抗權威……
(當然‥他有「權威」,可以欺負弱小;欺負阿貓、阿狗;欺負東西——
 但是‥那些弱小、阿貓、阿狗、東西,也只是「代罪羔羊」罷了!)

  看看古往今來,那些政治人物,無不勾心鬥角的「爭權奪利」,為的是要有更大的「權威」,以對抗「權威」啊!
  結果‥往往對抗不了,那些更大的權威,百姓就成是「代罪羔羊」‥
受其權威的迫害——而其便在權威的行使中,得到了(報復)的快感——
成為過去,欺壓他的人的「影子」,而不自知。
  但是‥人在受到富人、大人的權威欺壓時,往往只會憎恨富人、大人的權威欺壓,卻很少會去憐愛、同情,貧窮、弱小的人——
因為‥自己痛恨自己的貧窮、弱小——
〔正因為我這麼貧窮、弱小,才會受到富人、大人的權威欺壓……〕
於是‥憎恨自己的貧窮、弱小,也不會去憐愛、同情,比自己更貧窮、弱小的人。
 
  權威的行使,使人得到快感。
  大人向小孩,行使權威,其實是把小孩,當成是自己的父母(小孩是代罪羔羊)——於是‥他得到了「報復時,發洩情緒的快感」。
  然而,他是痛恨權威的——
客觀的是‥他痛恨父母,加諸於他身上的權威;
但是,主觀的是‥他也痛恨自己,竟也繼承了父母,打罵孩子的行為。
 
      *      *      *      *
 
  打罵別人、懲罰別人的同時,也是在懲罰自己——在掩飾自心的「罪惡感」。
  因為過去‥「向大人報復的念頭」,以及「把別人,當作報復對象的行為」,一直使自己的良心不安‥
〔我怎麼可以,有這種念頭呢? 這是不對的啊!
 我怎麼可以,有這種行為呢? 這是不對的啊!〕
  於是‥這種「罪惡感」,使自己,不肯(不敢)原諒自己。
  當自己(再)看到別人,在「欺壓」別人時,心裡明白‥
〔他是在「報復」某人,施於他的欺壓啊……怎麼可以這樣呢?
 這是不對的啊!〕
  於是‥看到別人,就想到自己(向某人報復的念頭、把別人當出氣筒的報復行動)。結果‥害怕自己的罪惡被揭穿,於是‥自己就扮演道德家(說教)、扮演法官(判刑),而加以打罵、懲罰他——像是在懲罰自己一樣。
  所以證嚴法師《靜思語》道‥「原諒別人,就是原諒自己。」
  打罵、責罰,在「出氣」之後,「問題」雖暫時解決,但還是沒有「根除」,過不了多久,便又會再度復發。
  當「原諒」別人的過錯——容許別人,有「報復」的心理、行動。
「報復」的心理、行動,基本上,不過是一種「自衛」罷了!
為「保護自己」,而做出的一種「扺抗」。
而「衛生」(保衛生命),是人的「生性」啊!
  若無外來的侵犯、欺壓,便不需有「抵抗」的行為;更不會有「恨」、不會有「報復」的行動出現。
  犯罪者,根本上,是基於報復的心理——基於恨。
犯罪者,其實都是「病人」(身心有病)。
若人們「仁慈」的話,應該送罪犯去醫院,從事心理、精神治療,而不是監牢哪!
  若是再以恨,去「欺壓」一個‥心裡有恨的人,那彼此的恨,永遠也得不到抒解‥只有加深,彼此的恨。
  原諒別人,有「恨」的心理、行動,那麼‥別人的恨,才能得到抒解——
而自己心中的恨,也才能得到抒解。
 


 ⊕十六

  人們想要有名聲、有地位,無不是想要有「權威」。
  人們拚命的,想要積蓄財產,也是想有「權威」——有錢講話,才會大聲嘛!
  人們都痛恨「為富不仁」的人,可是‥
當自己拚了命,而富有了的時候,卻也變得「麻木不仁」——
無形之中,他已深受「為富不仁」者的「教育」,而學成了「為富不仁」——
    大前提‥富者不仁!
    小前提‥我已為富者!
    結 論‥所以‥我也不仁!
 
    大前提‥不仁者富!
    小前提‥我欲為富者!
    結 論‥所以‥我也不仁!

  呵呵!
殊不知‥「富者未必不仁」,富者亦有仁者——我已為富者,我當行仁也!
殊不知‥「不仁者未必富」,亦有仁者富也——我欲為富者,當學仁者以致富也!
 
    大前提‥大人都在抽煙。
    小前提‥我已為大人!
    結 論‥所以‥我也要抽煙。

  過去,「抽煙」不像現在,那麼為人所「厭棄」,大部分的人,都覺得抽煙沒什麼,也很「正常」,於是‥「大家錯了,就成對的」——
小孩長大了(乃至還沒長大),也要抽煙。
  殊不知‥大人未必都在抽煙,也有不抽煙的大人,當學不抽煙的人,才是啊!
 
    大前提‥大人都在打罵孩子。
    小前提‥我已為大人!
    結 論‥所以‥我也要打罵孩子。

  呵呵!殊不知‥「大人未必要打罵孩子」,也有不打罵孩子的大人——
「我已為大人,我當學習‥不打罵孩子!」
 
    大前提‥大人可以打罵孩子。
    小前提‥我已為大人!
    結 論‥所以‥我也可以打罵孩子。

  小時候,憎恨大人打罵(是憎恨「打罵」,而非憎恨「大人」,但「事在人為」,大人常行打罵,所以也憎恨打罵的大人),心想‥
〔我要打罵大人(報復)……我要趕快長大……長大了,就可以打罵大人。〕
長大了,卻發現‥「不能打罵大人」;大人不能打罵,竟然把「想打罵的對象」,給轉移了,只好打罵小孩出氣——
不知不覺地,竟也成了,大人的「影子」。
 
  還好‥小孩子,並不像蚊子,那樣的脆弱——一打就死。
  可是‥小孩也因此(沒死),將被打罵的恨,一點一點的累積起來——
日夜蘊釀著‥報復、報復、報復。
  這種「惡性遺傳」,就叫作‥「冤冤相報無了時」哪!
  …………
  打罵是恨——恨並不能使小孩變乖。
小孩被打、被罵後,像是變乖了,那是「假相」,
他為了保護自己,不得不裝作聽話、裝作悔過的樣子,
甚至於對大人,表示親熱、表示友好(像隻搖尾巴,向人乞憐的狗一樣)——
他不過是在「討好」大人罷了——
打兒童,兒童卻越往大人懷裡鑽;
打少年,他就跑給大人追;
要是打青少年……他就會反抗、報復了。
  他心裡的恨,未能得到化解,便會一犯再犯。
  法律、牢獄、刑罰,永遠無法使罪犯,不去犯罪——
因為‥法律、牢獄、刑罰,是一種對人的「恨」,而衍生出來的。
所以‥歹徒常常都是一些‥一犯再犯的「累犯」。
  那些能夠「洗心革面、改過向善」的人,無不因為‥有了「愛」(被愛),
明白‥「愛才是快樂的」,所以‥才想除去心中的恨。
(在他成長的過程中,總算、終於,遇到一個肯真心「愛」他的人,
 因而融化了,他心中的恨,使他感動,而使他的人生,有了「轉捩點」。)

 
  當知‥
「恨,是無法化解,一個人的恨的——
 恨來恨去,只會越加越重,乃至如乘法般,倍速激增。
 恨,是需要愛的包容、體諒、疏導,才能夠化解的。」

  耶穌基督說‥「要愛你的敵人。」
  佛陀說‥「不念舊惡、不憎惡人——慈悲眾生。」
  這便是提醒人們‥要用愛去包容、去體諒、去疏導,才能夠化解仇恨。
 
  但是‥人往往連自己都不愛(憎恨自己),又怎麼會去愛人呢?
不愛自己、不愛人,就更別說要愛敵人、愛惡人了。
(其實,人是在「愛恨交織」中生活著的,所以‥
 時而因愛、被愛而快樂;又時而因恨、被恨而痛苦。)

  自己內心的恨,若不設法去化解,則永遠也只能以恨,去對待別人,而受到別人,恨的回應——
要化解心中的恨,當要包容、體諒‥過去,那些以恨對待自己的大人的無知——
〔因為他們不懂,所以才會用「恨」,來對待我……
 我現在明白了‥「以恨治恨,了無是處」,所以‥我當以愛,去對待他們。〕
恨,不過是因為‥「愛」,受到壓抑時,所表現出來的行為罷了!
當「愛」在心中增長時,那「恨」就會隱退,乃至化解。
愛,才是快樂的泉源——付出愛,才能得到快樂。
付出愛,才會得到愛的回應哪!
(未得回應,那是愛得不夠——對方的恨,尚未化解的緣故。
 三尺冰雪,豈是一兩天的陽光,能夠化解的呢?)

  聖人言‥「愛人者,人亦愛之;恨人者,人亦恨之」啊!
  行者言‥「愛我者,我亦愛之;恨我者,我亦愛之」也!
 
  阿文實在是累了,腦袋一片混亂,還真是越說越‥「不知所云」呢!
  休息也!
 


 ⊕十七

  人家都說什麼‥「學琴的孩子,不會變壞;學畫的孩子,不會變壞」……
  阿文有話說‥
「快樂的孩子——不會變壞;會變壞的孩子——都是不快樂的孩子。」
  那些問題兒童、少年罪犯,他們心中,充滿憎恨、充滿焦慮、充滿疑忌、充滿自卑——他們都是不快樂的。
  是誰讓他們自卑、讓他們疑忌、讓他們焦慮、讓他們憎恨——讓他們不快樂?
  是大人啊!
  問題青少年,其實沒什麼問題——最大的問題,是因為‥「不快樂」。
所以‥解決青少年的問題,最重要的就是‥讓他們快樂。
 
  阿文有話說‥「自得其樂、分享人樂、予享其樂‥實在快樂。」
  現代人,大都過得不快樂、活得不快樂,生活有太多的壓力、太多挫折,所以不會「自得其樂」;
不會「自得其樂」,就不會「分享人樂」;
自己不快樂,就沒能「予享我樂」——
於是‥帶給人家的‥只有苦惱、只是困擾、只是傷害、只有怨恨——
而所得到的(反應),也只有苦惱、只是困擾、只是傷害、只有怨恨……
 
  佛教所謂「慈悲」,慈是予樂、悲是拔苦;慈悲,就是「予樂拔苦」的意思。
  行者,懂得化解心中的苦痛,讓自己快樂;自己快樂,才能給人快樂——
要帶給別人快樂,才有快樂的回應。
但是‥別人往往有許多苦痛,因而不能快樂;
只因執於苦痛(恨),所以‥他不會「自得其樂」,也不會「分享人樂」——
是故‥當設法化解,他的苦痛;化解了他的苦痛,他也才能,快樂得起來——
進而「予享我樂」(給予別人,分享自己的快樂)。
  快樂的孩子,也就不會使壞搞怪、為非作歹——
也願意給別人,分享自己的快樂、帶給別人快樂。
  想想‥孩子有了好的成績,繪畫得第一、賽跑得冠軍……
誰不希望,能夠「召告天下」?
好讓天下人,都能知道他好棒,都能給他掌聲、都能都分享他的快樂呢?
 


 ⊕十八

  阿文在此,想請老師,幫個忙‥
  阿文教了賴世軒,許多「摺紙」,誠盼老師,能夠找個時間,跟賴世軒說‥
「賴世軒!聽說‥你學會許多摺紙,明天有美勞課,你能不能教教老師,
 讓老師,明天,教其他小朋友呢?」
  然後,在教小朋友時,再告訴其他小朋友說‥
「賴世軒,很棒喔!他會摺很多東西。
 老師跟他,學了幾樣摺紙,今天,我就來教你們。
 我們給賴世軒,鼓鼓掌、謝謝他,好不好?」
 
  當知‥「讚賞的力量,恆大於責罰。」
  人,都是需要掌聲、需要「肯定」的——
相信‥只要能多給賴世軒,一些「正面的肯定」,
他就不會,一直朝著「負面」去發展——畢竟,那不是人,願意走的路哪!
  人在正面,能夠得到肯定,也就不必用負面的行為,來「引人注意」了!
  孩子們,需要被注意、被重視、被肯定、被支持、被羨慕——被愛哪!
(其實‥每個人,都是如此啊!)
  當他的表演(表現),在受到讚許、欣賞時,他就會更加努力地,又唱又跳、又說又笑的表演……
在掌聲中,他滿足了,自己被人注意……被人羨慕——被人愛的欲望。
  活在「愛的世界」裡的人——沒有時間去恨的。
 


 ⊕十九

  有個老師,要去代課,聽說‥「那班的學生——都很壞」,他心裡便想‥
〔那班的學生,都很壞——我要看看他們,到底有多壞?〕
  於是‥他看到的學生,果然都很壞——
一個個不愛讀書,這個會翹課、那個偷抽煙;
這個愛打架鬧事、那個上課打電動、那個還看黃色小說……
真是‥「頭頂生瘡、腳底流膿——壞透了」!
  於是‥心裡惡之、眼裡輕視、嘴裡諷刺、行為排斥……
  學生對他,當然也不會好到哪去,於是‥不到一個星期,就整得那個代課老師,嚇得……屁滾尿流、魂飛魄散,猶如敗將殘兵般的,落荒而逃了。
  另一個老師,要去代課,聽說‥「那個班的學生——都很壞」,他心裡想‥
〔不會吧!? 總有好的!而且,每個學生,都會有他的優點啊!〕
  於是,他看到的是‥
那些愛打架的學生,也很會打籃球;
那個看黃色漫畫的學生——漫畫很有才華;
那個愛打電動的,陶土捏得不錯……
  他付出耐心、愛心的,一一地「疏導」(疏其不滿~導其向善)學生、讚賞學生、肯定學生、鼓勵學生……
  結果是‥學生一個個「金盆洗手、洗心革面、改邪歸正、去惡向善——脫胎換骨」了。
  故當知‥
「否定別人,則得到的,只會是否定——肯定別人,才能得到肯定啊!
 不成就別人,那得到的,也將只有失敗——成就別人,才能得到成就啊!
 路不走不到、事不做不成——
 別說做不到,沒有試,又怎麼知道做得到、做不到呢?」

 
  諺云‥「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沒有付出,就沒有收穫啊!
  也別想能夠「一蹴其就」,一天、兩天,是無法看到成效的,也只有「有恆心的、不厭其煩的」去做,才有成事的可能、成事的機會、成事的時候哪!
 


 ⊕二十

  阿文有這麼篇短文道‥
  有個母親,嘆了口氣說‥
「唉……為什麼世界上的母親,總要那麼,含辛茹苦的,撫養子女,
 每天,為孩子、丈夫、家庭……盡心盡力、煩東煩西……永遠忙不完呢?」
  另一個母親說‥
「如果不是這樣,那當母親的,就『不夠格』偉大了——
 如果不是這樣,那當母親的,還有什麼偉大的呢?
 如果整天,吃飽沒事幹,沒事幹,去打麻將,打完麻將到處逛……
 若是這樣,那當母親的,又有什麼偉大呢?」
  那母親聽了,苦笑道‥「呵呵!為了當『偉大的母親』,可真要累死人啊!」

 
  所謂‥「天地君親師。」
  當君王、當父母親、當老師,是件「偉大的、神聖的」工作——
所以‥可真是要「累死人」啊!
 
  當父母、當老師,本都是自找的、自願的(而非人家拿著槍,要自己當父母、當老師的),若不能‥「心甘情願意歡喜」的話,那就會做得「怨人尤人」——
  身為父母的,要是向人抱怨說‥
「我的孩子,真是不孝、真是壞死了……早知道‥一出生,我就掐死他……」
  那這父母,實在該當‥「自我反省、懺悔」一下‥
「我真是個失敗的父母……我到底,是怎麼教的?
 竟然教出,這麼不孝、這麼壞的孩子……」
 
  孩子學壞——正是大人‥「教育失敗」的結果啊!
  大人一味生氣、一味打罵孩子、一味處罰孩子——
可真是一一地,暴露出‥「自己的無知、自己的無能——自己的恨」啊!
  當父母向人數落,孩子的不是時——
孩子或許,也正在某個角落,向他的朋友,抱怨他那‥「不是的父母」呢!
(反正如諺云‥「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阿文道‥「啞巴不說也有理。」
 本來就是彼此,都有不好的地方、不對的地方。 彼此抱怨,實無濟於事也!)

  (彼此)若不知自省、只會怪人、不肯認錯、不知改善的話——
那就只有繼續‥「相互折磨——受苦受難」了!
 
  諺云‥「十年樹木——百人樹人。」
  當老師,是件很不容易、又很辛苦的工作。
  人,無不希望自己,有所成就。
  當老師的‥「成就學生,便是成就自己」——
使每個學生,將來都能成材成器,
那便是老師,最大的成就,也是最大的快樂與欣慰。
  其實‥「好的學生(孩子),他自己會學好——就是不好,才要教他好」啊!
  阿文有話說‥
「十個畢業之後的大學生,未必對社會,有十分的貢獻;
 一個走入歧途的青少年,則必對社會,有莫大的害處。」

  所以‥儘管教出幾十個、幾百個、幾千個博士,所得到的成就,
也不及使一個「壞學生」(壞孩子)變好的成就,來很大、來得有用——
來得令人欣慰、令人喜悅。
 
  阿文道‥
「好孩子(好學生),是教出來;壞孩子(壞學生),也是教出來的——
 因為‥『教錯了』,所以‥孩子(學生)變壞了。」

  國中、高中,有些老師,一到畢業,就被某些畢業生,蒙布袋,拳打腳踢地,揍得躺在暗巷裡……
  學生壞是壞矣!可是‥他們的壞,正是那些老師,一手「調教」出來的啊!
(他們不教學生「愛人」,而教學生「恨人」嘛!)
  老師被打,可真是‥「自作自受——害人害自己」啊!
 
  阿文有話說‥「生活即是教育,教育是永不放棄。」
  社會上,有許多老闆,許多公家機關的主任,他們讀了很多書,一個個是大學畢業、碩士、博士,可是‥他們的「生活教育」沒學好,他們老是「盛氣凌人」,不知尊重別人、不知體恤別人——不知去愛別人……
如是‥「做人失敗」,這都是‥「教育失敗」的結果啊!
 
  如果父母、老師,沒把孩子、沒把學生,教好的話,那麼‥社會就會亂。
  到頭來,危害的,終究還是自己——
也許哪天,家裡被偷、被勒索;走在路上,被搶、被砍……
而那個「歹徒」——正是自己所「教壞」的孩子、自己所「教壞」的學生……
  呵呵!那多可悲啊!?
 
  很抱歉!
  阿文這麼拉里拉雜地,文無章法,想到說到的,寫了好幾天,竟然扯了這麼一大篇……
  由於與老師,彼此也不是很相識,也都「忙」,更不知如何,去找老師聊聊,只好寫這一篇……信(算是信吧),給老師了。
 
  現在,實在很累,肚子也餓,早餐、午餐,都沒吃,現在都已經,下午四點多了呢!
  算算時間,阿文今天,竟這麼的,坐在電腦前,十三個多小時了……
  設若能夠因此,而挽救一個人,那也該是值得的吧!
  (何況,這是阿文「自願」的!)
 
  老師若有什麼想法,想告訴阿文的話,請來電話‥
    二七八二.四一一五。
  在此,祝福老師‥
更有智慧、更有能力——解決一切問題!
 
                  潘文良
                    (84)1995.10.20.五 16:40:46
 
※阿文註
  阿文到學校一些班級,去教摺紙、說故事——
  校長知道後,有天,遇到阿文,就到校長室去聊聊‥
「看你教得很好,要不,每星期的『聯課活動』,開一班,摺紙課吧!」
  阿文笑道‥
「那可就有『責任』啦!每星期,時間到,就非到不可!
 老師們,有課讓我去教,我有空就答應,沒空就改天,沒什麼責任——
 這樣,比較自由自在!」
  後來,阿文畫了好些「摺紙步驟圖」,每次就影印一堆,全校每班送一張——
讓有興趣的,自己去學。
  也因此,學校的老師,幾乎都認識阿文吧?
  只是彼此,也沒有多聊聊——認識歸認識,其實還是很陌生。
 
  賴世軒在寄養家庭,出了狀況。
  阿文於是用電腦打字,花了好幾天,寫了這麼一封,長長的「信」,給了賴世軒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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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5.11.03.一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某老師_下。1995.10.20.五 16: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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