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瑞敏_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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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阿文‥011 (88)1999.02.08.一
△給瑞敏-011 (88)1999.02.14.日 11:07:00
▽給阿文‥011
阿文‥
Long time no see! (好久不見!)
是否還記得‥那個「多愁善感」的國中小女生呀?
那個每次寫信,都寫「戀愛」……的小女生是誰呢? 就是〈阿敏〉啦!
真的是「好久『不見』」了!
這些年來,你是否一切無恙呢? 日子,是否安穩下來了?
寫作生活呢? 有沒有冒出‥許多可愛的書迷呢?
還有,最重要的‥你「成家」了沒呀?
記得,我認識你時……你快「三十歲」了,對吧!? 這是男人「成家」的時候了吧!? 那究竟……?
哎唷!搞得我「好奇心」,都跑出一大堆了啦!
所以‥若收到我的信時,請告訴我喔!
其實‥我一直想寫信給你,只是‥人家把以前的「通信記錄」,給丟了……
真是對不起! 人家真的不是故意的啦!因此,不知應該把信,往哪兒寄……
(嗚嗚嗚……)
我妹妹曾跟我說過‥有一年,農曆新年,你曾打電話來我家,那真的是你嗎?
這麼久,沒跟你聯絡,說真的,也不知該寫些什麼好,況且,這麼多年,人事定全非,也不知道這地址,是否仍是你目前,所居住的地方?
而信,是否也能順利地,交到你手上?
只求上天保祐!不然‥我可能得找〈阿亮〉幫忙,出個「任務」嘍!
誠心的祈求你‥能早日收到信!
我想‥
〔這麼多年過去,你我都應該改變了不少吧!?
無論是易察覺的外表,或是隱藏於內心的性格、思想,
甚至是‥身旁所擁有的人、事、物……〕
其實‥我還是沒什麼改變啦!對「愛情」,還是那麼地狂熱,這些年來,還是這樣,始終沒變過,只是‥分合多了,會累、會痛;也或許是年紀大了,心情上的轉變,對愛情,已習慣「等待」,畢竟‥我已不再是「十五、十六」歲的小女生,沒有那些勇氣與精力了……(笑笑。)
至於‥「經歷」嘛!「人」倒是「見」了不少!
本想出國唸書,卻又因某因素,而沒去成,而「出國唸書」,是我的目標!
那你呢? 這些年來,是否活出了什麼精采的? 體驗了什麼豐富的呢?
其實‥我真的沒什麼多大的改變,不然,又怎會記得你呢?
我想‥
〔會變的、有變的,是我的‥生活模式、處世態度、心智、性格、思想……
而那個最原始的我,始終沒變過……〕
好啦!有機會再敘! (笑笑!)
盼來信!
祝‥
新年愉快!
敏
(88)1999.02.08.一
Erica Song.
With Happy everyday & Sweet dreams every night.
(艾麗卡的歌‥祝你天天開心,夜夜好夢。)
※註
我的住址是‥
231 台北縣新店市安民街 巷 號 五樓
※阿文註
找〈阿亮〉幫忙,出個「任務」‥
「華視綜藝節目.超級星期天」,有一單元,
為藝人〈卜學亮〉,幫助他人尋人之任務。
△給瑞敏-011
阿敏‥
很高興‥收到妳來信!
想想那時候,妳一下子「壞消息」、一下子「好消息」的,然後就「沒消息」了——至今,大概也快六年了吧!?
這六年來,想必‥妳又有了不少次戀愛了吧!? 以妳這豐富的「戀愛經驗」,真的可以出本《戀愛參考書》了啦! 呵呵!好啦!不糗妳了!
其實‥凡事只要「保持適當距離」,去「欣賞」的話,就都會是「美的」了。
阿文覺得‥
「美是自我主觀‥直覺的感受——遠離一切『利害』。」
所謂「直覺」,是未加以「反省、思考」的立即對應,乃為人的「第一念」,要是到了「第二念」,就有了「利、害」的反應,而心起「喜、惡」了——
既起「喜、惡」,進而也就會有「取、捨」的念頭。 譬如‥
男孩子,看到一個女孩子,身材曼妙、長髮飄逸、笑容可掬,當下就會不禁地叫道‥「啊!好美呀!」
接著,就會想‥〔她要是我的女朋友,那該有多好!?〕
然後,就會說‥「啊!這女孩子,我喜歡!」
於是‥就展開「追求」了。
反之,要是「醜」的話,也就會想‥〔這女孩子,真是有夠醜的! 我要有這種女朋友,那就慘了! 這種女孩子,很討厭,我還是快溜了吧!〕
「美的」,就不禁要多看兩眼;「醜的」,就唯恐避之而不及——
這是人之常情啦!
只是,俗話所謂‥「路遙知馬力、事久見人心。」
對於人、事、物的「第一印象」,即使是「美的」,看久了、相處久了,難免就會落入‥「利害關係」之中,所以說‥
即使是美的,若無利於自己,而對自己有害,也會心起厭惡、排斥,而捨離的;
即使是醜的,若無害於自己,而有利於自己,還是會心起歡喜、接納,而求取的。
而人在觀看其他‥「人、事、物」時,通常都會以‥「三種角色」的態度去觀看,例如‥看到一隻「鳥」時——
「藝術家」則會欣賞鳥的造形、顏色、姿態、叫聲等等,進而畫下牠來,或是雕塑牠、攝影牠。
「科學家」則會想到‥這鳥是屬於什麼種類的? 吃的是什麼食物? 分佈在哪裡? 一次生幾次蛋? (「科學」包括‥物理、化學、生物……)
「商業家」則會想到‥這鳥的羽毛真漂亮,要是弄成裝飾品,一下很會有賺頭……這鳥的肉,想必很好吃的!
任何人觀看一切人事物,都會以「藝術家、科學家、商業家」的眼光去看的,只是先後次序,或者是時間長短,有所差別而已! 而大部分,第一眼,還是以「藝術的」比較多,接著是「科學的」,然後才會是「商業的」。
「藝術」是無關乎「利害」的,只就事物本身去觀看,譬如‥
看到蛇,只會說‥「啊!好美的一條蛇啊!這蛇的顏色,真是美啊!」
而不會去理會‥這蛇是有毒的,還是沒毒的?
更不會去想到‥蛇膽可以解毒、蛇肉可以養顏……
(只是‥一般人,多看幾眼之後,
就會想到‥〔啊!這蛇可能有毒,要是被咬到,那就遭了!還是小心為妙!〕
接著就會想‥〔嗯!這蛇要是抓去賣,想必可以賣個好價錢吧!?
我得想個法子,把牠給抓起來!〕)
「科學」講究的是‥「分析、探討、追根究底」,譬如‥
看到蛇的話,就會想到‥
〔這蛇是什麼蛇? 學名叫什麼? 是屬於什麼類的? 分佈在哪裡?
有沒有毒? 是公的,還母的? ……〕
然後,就會想把牠給抓回去‥觀察、研究、實驗一番。
「商業」談的是‥「實用價值、經濟利益」,譬如‥
看到蛇的話,就會想到‥
〔蛇肉湯,養顏美容、治皮膚病;蛇皮可以做皮包、皮帶……〕
接著,就會設法把牠,給抓去賣了。
如是‥一條蛇,要是碰到「藝術家」,就準有「活命」的機會;要是碰到「科學家」,就只剩「半條命」(若被抓回去「研究、實驗」,到最後,就不死也傷了);而要是碰到「商業家」,那可能就「必死無疑」了。
對於「愛情」,要是以「藝術、科學、商業」的角度去看的話,那也是很有趣的!
「藝術家」的愛情,往往是美麗的、浪漫的、瀟灑的;合則離、不合則散,而且‥拿得起,也放得下,總是能「好聚好散」——
有對夫妻,同是畫家,有一天,丈夫便對妻子說‥
「我對妳已經沒有『愛』的感覺了!我們離婚吧!」
妻子很爽快的說‥「好吧!」
於是,他們便離婚了,各奔東西;然而‥他門彼此,還是很要好的朋友。
(他們婚後,並無生小孩。 這是阿文,從「張老師出版社」,對「愛情觀」,
所作調查的「錄音帶」裡,所聽來的。)
「科學家」的愛情,就會觀察、研究再分析,做成統計資料,做成一本厚厚的「報告」,將認識的對象,其背景、身心狀況等,加以分析、探討、考證一番,最後‥為了「優生學」,而去尋求對象,而不管自己,是否真的愛對方。
「商業家」的愛情,恐怕就趨於「享樂主義、實用主義」了;講究「速戰速決」的愛情,所謂「愛情騙子」,大多是這類型的人;他會花大筆的金錢,去「投資愛情」,採取「鮮花、鑽戒、名牌、名車」等攻勢,到了「上床」之後,也就棄之如敝履,另尋「獵食」的對象——要真結了婚,也只是把老婆,當做生孩子的、做家事的人罷了!在外面,還是到處,拈花惹草。
呵呵!阿文還真是不得不佩服自己,怎麼一扯,就能扯出,這麼一篇「大論」來呢?
至於‥阿文的「愛情觀」嘛!想是介於「藝術的、科學的」之間吧!?
阿文有話說‥
「作家把自己(文中)的妻子,寫得太理想(完美),以至於‥和妻子離了婚。」
「理想」,往往是「不切實際」的——
而「不切實際」的,譬如「夢幻泡影」,往往也才是最「美」的東西——
然而,就算是「實際」的,若能捨棄「利害」,再去看它,也就會是「美」的了!
既然「戀愛」,就好好的去「戀愛」吧!
彼此但以「真誠相待、真情相對」,不論將來「結果」如何——
即使是「分手」,總是「心懷感謝」,那麼,也就沒什麼好遺憾的了,而一切,真會是「美好的」了!
阿敏幾場戀愛下來,至少,他讓妳對於人性、異性,有更多的了解;也讓妳修正了一些觀念,更豐富了妳的人生經驗——
瀟灑地,對他說‥「謝謝你,曾經愛過我!」吧!
要知道‥「分手」往往只是彼此「無四配」,而無關於誰好、誰壞——
所謂「龍配龍、鳳配鳳」嘛!有一天,妳會碰到‥跟自己「四配」的人——
「戀愛」不過是「婚姻」的一種「過程」罷了!
不要刻意地,希望‥「結婚就是戀愛的結果、戀愛的目的」,那麼‥
視「戀愛就只是戀愛」,會好過些的!
要說「實際」一點‥
「人們,只不過是從各個戀愛中,去尋求跟自己適合結婚的『對象、機會』罷了!
買東西,尚且要『貨比三家』,更何況是‥找『結婚的對象』呢?」
(一般人說「速配」為誤,台語正確說法為「四配」,其意為‥
各方面,都很匹配、合適。)
好啦!阿文一扯,又沒完沒了的了!
想起六年前‥「阿敏努力的戀、阿文努力的勸」,呵呵!也真是……好玩呢!
阿文還是阿文啦! 書多出了幾本而已!
(目前出了十本書,皆由「頂淵出版社」發行。
上一年,出版了一本《小王子與阿文》,妳可以到書店,去問問看。)
在此呢!給阿敏一個建議‥
像「通訊錄」這種東西,阿文的作法是‥準備一大、一小,大的放在家裡、小的隨身攜帶——在外面,要是認識了什麼人,就寫在小的記事本裡,回家就一定寫到大的通訊錄裡;要是想去拜訪,不常聯絡的親友,就拿張紙,從家裡的通訊錄裡,抄下地址、電話,帶在身上,或是抄到小的記事本裡,也就行了——
如是‥若小的記事本丟了,也就不要緊——也就不會把「朋友」,全都丟了。
又如‥「存簿密碼」,怕忘記的話,可以學學阿文‥把自己家裡的電話、住址,寫在存簿上,再把「密碼」,也寫成幾支「電話號碼」(八個數字,其中第「一、三、五、七」個數字,或是第「二、四、六、八」個數字為密碼,或是把密碼倒排……怎麼排列,悉聽尊便),這樣,自己能夠記得,而別人也不易知道。
阿文的舅媽,將一家人的存簿密碼,全寫在牆壁上(連密碼是誰的,名字也寫了上去),雖然寫得小小的,又有衣服遮住,然而,「神通廣大」的小偷,不但偷光了她家的首飾、現金,也找到了幾本存摺、幾個印章(雖然有分開放,但「舅媽」的印章,還是被找到了,還好,阿舅與表弟的印章「不符」),又取得了密碼,於是‥存薄裡頭的四十多萬,也就被盜領一空……(那小偷,還分兩個郵局去領呢!)
阿文有話說‥「動動腦——萬事好;不動腦——費手腳。」
生活上的「芝麻小事」,多動點腦筋去「處理」,就會「有趣、方便」些的,也會更加「安全」些的。
阿文是「有信必回」的,要是對方不再來信,阿文或許還會寄上一、二封,不過‥久而久之,也就沒了「寫信的心情」,也就「不了了之」啦!
所謂‥「無事不登三寶殿」嘛!
譬如‥不餓的話,不會找吃的;不渴的話,不會找喝的——
總是想起朋友、需要朋友時,才會去找朋友嘛!
(有事,也不一定有什麼大事、利害的事,
有時,事情就只是想「問候」一下而已!
而人有時候,會想要「找一個人說說話」,於是就打電話,乃至於登門拜訪;
有時候,也會說‥「你們都別理我,讓我一個人靜靜吧!」)
只是‥久未聯絡,並不代表就‥「忘了朋友」——
阿文是很珍惜友情的! 要是忘了朋友,那是很令人感傷的事哪!
今天是「二月十四日」,是西洋「情人節」呢!
猶記得阿敏說過‥
「要送阿文『巧克力』——讓阿文過一下情人節的『乾癮』。」
阿敏記得嗎? 忘了也不要緊啦! 反正‥阿文也不怎麼喜歡吃巧克力啦!
(註‥上句「巧克力」,是阿敏說的;下句「過乾癮」,是阿文說的。)
阿文呢!行未改名、坐未改姓,住址不變,電話變成「八位數字」,前面只多了個「2」罷了!(2782.4115。)
說「好啦」,又扯了一堆,也該休息了啦!
很高興,收到阿敏來信!
祝福阿敏‥
情人節快樂!
新春愉快!
阿文
(88)1999.02.14.日 11:07:00
※註
因為每次寫信,都會扯太多,所以‥乾脆就用「電腦打字~列印」。
又因‥阿文的字,是越來越「亂畫」了,實在不忍,「虐待」人家的眼睛,也就乾脆用「電腦打字~列印」的了;又因「列表機」的「色帶」,出了點問題,於是想到用「複寫紙」來列印,反而比「正本」還清楚,所以‥就這麼寄給妳了——
但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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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5.08.30.六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張瑞敏_011。1999.02.14.日 1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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